關于名額分配問題的解答
1.名額分配批次包括哪幾種招生方式?
名額分配批次包括名額分配、市級統籌和校額到校三種招生方式。
2.哪些考生具備參加名額分配批次報考資格?
具有普通高中升學資格、且具有同一學校連續三年學籍,招生考試總分達到500分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參加名額分配招生。擬參加名額分配招生的學生均須參加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
往屆生、外省回京報考考生以及回戶籍報考考生和區教委規定不能參加名額分配的初中校的畢業生,不能參加名額分配批次招生。
3.什么是名額分配?有何意義?
根據市教委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將繼續推進優質高中部分中招計劃分配到初中校工作(簡稱“名額分配”),各區以優質高中為單位,將本校統一招生計劃按比例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參與名額分配的優質高中及初中學校由區教委確定,優質高中范圍可在去年基礎上適當擴大。名額分配有利于增加一般初中校畢業生升入優質高中的機會;增加優質高中招生計劃,通過增量推進改革,不影響優質高中初中校和遠郊區初中校畢業生升入優質高中的機會;使優質高中的生源結構更加多元。
名額分配工作的進一步深化,更加體現了教育政策的公平性和導向性,將充分發揮中考中招政策向下學段的傳導作用,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素質教育的全面落實,讓更多的初中畢業生有機會享受優質高中教育,更好地滿足廣大群眾對優質高中教育的期盼,讓首都教育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廣大學生。
4.參與優質高中名額分配的學校如何確定?
參加名額分配的優質高中和接收名額的初中校由各區教委確定。優質高中確定的原則主要是市級示范高中,以及部分被百姓普遍認可的普通高中。
5.名額分配的方式是什么?
優質高中將本校部分招生計劃(不含中外合作班和特殊任務計劃)用于名額分配。各區根據實際情況將名額分配計劃的一部分分配給本區優質高中所屬初中,另一部分分配給本區其他初中。
每所初中校分配到的名額原則上按照本校具有參加名額分配資格的考生人數占本區具有參加名額分配資格的考生人數的比例確定。
6.什么是市級統籌?市級統籌的重要意義是什么?
市級統籌是為了加強市級對優質高中教育資源的統籌力度,充分發揮部屬高校附中作用,進一步擴大我市普通高中優質教育資源,引導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建立的市級優質高中教育資源統籌工作機制。市級統籌是我市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重要舉措,將通過優質高中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引導全市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進一步推進我市普通高中管理體制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以及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7.市級統籌分幾種類型?
從開展市級優質高中教育資源統籌工作,招生計劃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十所優質高中的跨區縣招生計劃(簡稱“統籌一”);
第二類是部分優質高中新建或擴建校區或城鄉一體化學校的招生計劃(簡稱“統籌二”);
第三類是部分藝術、體育類高校與普通高中聯合培養的專業招生計劃(簡稱“統籌三”)。
統籌計劃按類分配到各區參加名額分配的初中校。
8.市級統籌志愿如何填報?如何錄取?
市級統籌志愿在名額分配錄取批次中,與名額分配志愿、校額到校志愿一同填報,共設8個志愿,每個志愿學校可填報2個專業。考生招生考試總分達到500分方可填報市級統籌志愿。
市級統籌招生錄取安排在名額分配批次與名額分配錄取和校額到校錄取同期進行。按照市級統籌計劃和初中校分配的各類名額數,依據考生招生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擇優錄取。如遇招生考試總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現役軍人子女和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優先錄取,然后依次以語文、數學、物理、化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五個單科成績仍相同,則按隨機號從小到大的順序錄取。
已被市級統籌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統一招生錄取,其填報的統一招生志愿自動作廢。
9.什么是校額到校?校額到校的重要意義是什么?
為落實市教委《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升初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京教基二〔2016〕4號),進一步擴大優質教育資源供給,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確保每所公辦初中校學生升入優質高中機會不低于該校當年具有升學資格人數的30%,今年我市中考新增校額到校招生方式,針對2015年中招升入優質高中比例低于30%的一般公辦初中,采用定向分配到校的方式補足名額到30%。
10.校額到校的報考資格?
校額到校報考資格與名額分配和市級統籌相同,均為具有普通高中升學資格并具有同一學校連續三年學籍且招生考試總分達到500分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往屆生、外省回京報名考生以及回戶籍報考考生不能參加校額到校招生。
11.校額到校志愿如何填報?
校額到校志愿在名額分配批次中,與名額分配、市級統籌志愿一同填報,共設8個志愿,每個志愿學校可填報2個專業。考生招生考試總分達到500分方可填報校額到校志愿。
12.校額到校如何錄取?
校額到校招生錄取安排在名額分配批次,與名額分配和市級統籌錄取同期進行。按照校額到校計劃和初中校分配的名額數,以每所初中校為單位,依據考生招生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擇優錄取。如遇招生考試總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現役軍人子女和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優先錄取,然后依次以語文、數學、物理、化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五個單科成績仍相同,則按隨機號從小到大的順序錄取。
已被校額到校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統一招生錄取,其填報的統一招生志愿自動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