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生的產生分兩類,一是直接招收,二是在校選拔。
高考直接招收的一般程序是:
1、學生填報國防生志愿(學校對報考國防生分專業設有專門的志愿代碼)。
2、政審、面試、體格軍檢與軍隊院校招收學員有關程序同步進行。
3、國防生的錄取批次定為提前批。
入校后,一般還要組織復審、復試、復檢。
在校選拔招收國防生的一般程序是:
1、發出選拔通知。
2、個人提出申請。
3、征求學院意見。
4、進行考察考核。
5、組織面試、體檢。
6、辦理選拔手續,簽訂協議書。
選拔在校國防生的原則和范圍
a)從高校在校生中選拔國防生,應著眼于新型軍事人才培養的客觀要求,堅持全面衡量、保證質量、公平競爭、擇優遴選的原則,重點選拔培養部隊急需的專業技術人才,適量選拔培養初級軍事指揮人才。
b)選拔范圍以理工類專業學生為主,兼顧文史類等其他專業的學生;以設有后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簡稱選培辦)的高校為主,根據需要也可從其他簽約高校中選拔。
c)選拔對象應是參加全國高校統一考試被錄取,或符合保送入學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從二年級學生開始選拔,研究生一般從一年級選拔。在高校享受其他定向專業等義務獎學金的學生不參加選拔。
d)鼓勵優秀學生參加國防生選拔。在同等條件下,學生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特長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畢業后志愿到邊遠艱苦地區和基層部隊工作的學生優先選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