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嚴格執行市教育局《蘭州市初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文件精神,促使我區初中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現將七里河區初中招生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招生條件
凡七里河區2016屆小學畢業生和戶口在本市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均可免試升入初中。
二、招生原則
免試入學,相對就近,對口劃撥,兼顧戶口。
三、劃撥依據
2015年10月15日上報蘭州市教育局備案的小學畢業生名單。
四、招生安排
1.從4月上旬開始,進行蘭州市初中招生工作政策宣傳。
2.6月8日前,各小學完成畢業生學業水平測試、數據核算等,測試內容包括語文、數學、英語和綜合四科。
3.6月13日,根據市教育局招生方案,由市教育局向社會統一公布切合我區實際情況的初中招生對口劃撥方案。
4.6月14日至15日,外地(外縣區)小學畢業生回我區參加升學的學生(歸區學生)和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參加升學的學生,到我區教育局教育辦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5.6月12?13日,各民辦中學及部分提前錄取的公辦中學辦理入學注冊手續。
6.6月14日,各小學畢業年級發放畢業證、召開家長會。
7.6月16日?7月4日市區聯合招辦進行各公辦學校的正式審批錄取。
8.7月5日,公布我區新生錄取名單。
9.7月6-7日,各公辦招生學校統一辦理新生入學報到注冊手續。
三、招生要求及辦法
1.各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招生方案和招生程序進行招生,嚴控各校學生非正常流動,強化督查評估,實行陽光招生。
2.事業單位所辦中學(理工大附中),在確保本系統、本單位及聯合辦學單位職工子女入學基礎上,繼續采取對口劃撥的方式招生,具體對口劃撥方案由市區聯合招辦確定。
3.各民辦中學在全市范圍內提前招生,實行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生,堅持免試入學、信息公開、程序規范。學生自愿報名,每個小學畢業生只能報一所民辦中學。各民辦中學可根據辦學實際設定一定的報名條件。當一所民辦中學報名人數小于招生計劃時,學校全額錄;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其40%的招生計劃采用電腦派位的方式完成,其余60%的招生計劃由學校自主完成。電腦派位由市區聯合招辦于6月上旬組織實施。電腦派位結果公布后,各相關民辦中學開展自主招生工作。
4.已被提前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統一劃撥分配。
四、符合下列幾種情況的小學畢業生,其升學由市區聯合招辦統一調配:
⑴2015年10月15日以后轉入我區的小學畢業生;⑵民辦小學參加地方升學的小學畢業生;⑶在外地(外縣區)就讀需回我區升學的小學畢業生;⑷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第⑵類學生由所在學校辦理登記手續,統一報區教育局教育辦備案。第⑶、⑷類學生持相關證明于6月14日?15日到區教育局教育辦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其中第⑶類學生須提供戶口簿、小學畢業證或縣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小學畢業證明等證件;第⑷類學生須提供原籍戶口簿、居住證、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明、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小學畢業證或縣區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小學畢業證明等證件。
為加強社會監督,設咨詢電話,及時解答和處理學生、家長提出的有關問題。
七里河區教育局:261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