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海縣中考政策出臺。與2015年相比,中考政策總體穩定,基本政策不變,但在個別方面有微調,主要體現在“六不變四調整”。
中考政策“不變”與“調整”
1.六個方面保持不變,分別為學業考試對象及報名條件不變,普職比大致保持1:1不變,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測評作為招生錄取前置條件不變,優質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各初中的比例應不低于招生總額的70%保持不變,所有初中畢業生都必須參加一次規范性考試不變,國際合作辦學、民辦學校招生須參加中考后錄取不變。
2.在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寧海縣中考政策也在四個方面做了調整,分別是中考試卷全市統一改卷,歷史與社會思品科目分值由原來的60分增加至80分,考試時間與往年相比略微提前,安排在6月11、12日舉行,錄取批次也由往年的4批次改為3批次,取消原柔石中學、正學中學創新實驗班錄取批次。另外,2018年起,所有中考學生實施英語中考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分值25分。
中考重要政策解讀
1.學業考試科目及分值:考試科目分別為語文、歷史與社會思品、英語、數學、科學以及音美和體育,滿分為735分。
2.學業考試對象及報名:學業考試對象為具有本省戶籍或港澳臺戶籍,電子學籍在冊的我縣應屆初中畢(結)業生,或年齡不超過18周歲(1998年9月1日后出生)未取得各類高中學校在冊學籍號的我縣歷屆初中畢(結)業生。
其他在我縣就讀的應屆初中生,報考我縣高中段學校的,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1)具有完整的我縣初中階段連續學習3年的經歷和學籍;(2)父(母)在寧海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3)父母一方近3年內有1年及以上社會保險證明。
3.普通高中志愿填報與錄取:縣中招辦根據事業計劃確定的招生指標,劃定最低普高分數線,普通高中與職高類學校﹙職業中學、普通中專和技工學校﹚分開填報,不得兼報,但可以兼報師范類學前教育專業。
實行考生填報志愿分批錄取制度,寧海中學為第一批次;知恩中學為第二批次;柔石中學、正學中學、風華書院、桃源書院、致遠外國語學校為第三批次。
第一批次的寧海中學和第二批次的知恩中學的招生繼續實行“分配招生”與“統一招生”相結合的招生辦法。按照當年教育事業計劃,兩所普通高中分配招生人數所占比例為70%,統一招生人數所占比例為30%。,民辦學校繼續納入分配招生。在分配招生中,按“學生總數比”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分配生實行最低控制線限制。寧海中學分配生的最低控制線為全縣第1000名,知恩中學分配生的最低控制線為全縣第1500名。統一招生則按中考成績從高到低予以錄取。
柔石中學、正學中學、風華書院、桃源書院、致遠外國語學校為第三批次招生。每位考生可填報三個志愿,第一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第二志愿比第一志愿降低10分投檔,第三志愿比第二志愿降低5分投檔。
招生錄取時,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參考綜合評語和學生的綜合素質測評等第,按考生志愿和學業考試成績進行錄取。當錄取中出現總分相同時,先比較數學和語文兩科合計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兩科合計成績相同,再比較數學、語文和英語三科合計成績,高者優先錄取,額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