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是學生是否達到義務教育畢業標準的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
(一)考試科目、考程與形式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信息技術、體育與健康、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科目為藝術(音樂、美術)、地方課程、學校課程。
語文、數學、英語考程各120分鐘;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考程各60分鐘。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開卷考試,信息技術考試與山東省中小學生信息技術等級證書考試結合,體育與健康根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實施辦法》要求實施測試,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學生上臺實驗操作。
體育與健康測試、理化生實驗操作、學校考查科目成績以百分制表達(原始分四舍五入取整數),按等級公布,分為A、B、C、D四個等級(分別代表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90分以上為A等、89-75分為B等,74-60分為C等,59分以下為D等。
(二)命題原則與范圍
1.根據學科課程標準,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對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特別是在具體情境中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結合學科內容,用開放性、探究性題目考查學生在過程、方法和情感、態度、價值觀方面的發展情況,從而更好地發揮考試在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綜合實踐能力方面的導向作用。
3.各科命題以市教育局公布的教學用書目錄中學生實際學過的內容為命題范圍。時事政治的命題范圍為2015年5月至4月國內外重大時事。市教育科學研究院負責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命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