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初中畢業升學理科實驗操作
考 試 規 程
為規范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工作,特制定本規程。
一、考試對象
參加 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應、歷屆畢業生。
二、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為學科《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生分組試驗中的試驗。
三、考試科目
物理、化學學科。
四、考試時間
理科試驗操作考試時間4月-5月底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縣、區教育局自定,各縣、區須將具體考試時間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五、考試成績
考試成績計入初中升學總成績。同時作為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踐與創新”維度的實證材料,維度的等級認定該項考試成績占50%。
六、考試組織
(一)初中畢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工作由縣、區教育局組織實施,教儀站具體負責。
(二)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評分標準,統一考試方法。
(三)各縣、區負責組織報名,確定考點,組建考試隊伍,安排考試日程,組織施考。
七、考點及考場
(一)考點設置學校應具備開設24組分組試驗的能力。
(二)每個考點至少設2個考場,理、化各一個,每個考場至少18組。
(三)考點設置考試警戒區,并有明顯的警戒線,警戒區域出口處設執勤人員。
(四)考點在考前應按試題要求備齊備好實驗器材,并有足夠的備用儀器、藥品等,以便隨時更換。
(五)每組實驗桌上必須配備有必要的廢物罐、廢液罐、洗滌用水、擦桌布等,并貼好固定桌號。
(六)考點設有試卷保管室、待測考生休息室、醫務室。
(七)各考點要在校門口張貼“×××年中考理科實驗操作考試×××中學考點”的橫幅,在校內醒目處張貼《實驗操作考試考生須知》、《考生違反實驗操作考試紀律的行為和處罰》,存車處、醫務室、廁所、點名處等要有明顯標志。
(八)考試前一天封閉考場,停考期間關閉考場,除準備儀器、藥品的考務人員外,其他一律不得進入。
八、考務人員
(一)每考點設正、副考點主任各1名。
(二)考場內:每考場設主考1人,考試評分員6人,監考員2人,監考人員由縣、區教育局選派。
(三)考場外:負責組織引導考生入場的領考員1人,考點點名抽簽的2人(1人負責點名抽簽,1人負責監簽),負責準備儀器的2-3人,試卷保密2人,其他考務人員自定。
(四)考務人員必須佩戴相關胸證,恪盡職守,嚴守紀律。
九、考生入場
(一)考生經點名后,由考務人員帶隊進入警戒區,然后由考務員宣讀考生須知,講解抽簽事宜。
(二)抽簽:設簽36個,物理、化學各18個,簽上標明考場和桌號,采取36人一次性抽簽,當眾由考生自己抽,嚴禁代抽,嚴禁對換簽號,否則取消考試資格。抽簽后由考務人員帶入考場。
(三)考核評分員在考生入場前按試題要求,將儀器調試到應考狀態。
十、考試
(一)考生考試時間為15分鐘,由主考宣布考試開始后方能操作,考試結束,由主考宣布后考生停止操作并立即退場。
(二)考試評分員根據“評分標準”當場按步驟賦分,簡要說明扣分原因,并在評分表上簽字后交監考員。
(三)考試評分員在賦分時,如果需要修改考生成績,必須經主考同意,并在評分表的修改處當場由考試評分員和主考共同簽字。
(四)每科考試結束,監考員收齊試卷和評分表后認真清點,按小號在上大號在下順序裝訂后裝入試卷密封袋當場密封,并填寫密封袋封面的有關欄目后交主考簽字保管,主考在每半天考試停止后,送交試卷保管人員。
十一、試卷傳遞及保密
(一)試卷保管員提前半小時按上午(下午)場次一次將試卷送各考場交主考保管(須簽字接單)。上午(下午)考試停止后,由主考和監考員共同將密封試卷袋送試卷保管室。
(二)整個考試結束,將全部試卷(考生評分表)送交各縣、區實驗操作考試辦公室,進行登分。
十二、考試期間:市教育局向各縣、區派巡視人員,負責監察考試實施情況。
十三、考試安全:考試期間各、區要采取有效安全保正措施,確保考務人員和考生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