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8日召開“江西省公辦普通高校學費調整聽證會”,擬從秋季新學年起,對該省所有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費進行結構性調整,將學科專業劃分7個專業類別,以文理平均學費4000元/生·學年為基準。
目前,江西省高校學費已十多年未作大的調整,高校生均培養成本已達到1.91萬元/生·學年,財政每年對高校的生均撥款達1.2萬元。根據方案,雖然近年來財政對高校的生均撥款有大幅提高,但仍需通過適當提高學費標準滿足高校辦學需要。
聽證方案顯示,本次調整對學費標準上調的高校,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對學費標準下調的高校,新生老生均執行調整后新的學費標準。其中,該省唯一的“211”高校南昌大學的本科專業學費標準仍維持現行學費不變。
根據全省公辦普通高等學校的現狀,將學科專業劃分為文科(文史哲)、文科(經管法外)、理工(I)、理工(II)體育、醫學、藝術、農林等七個專業類別。學校層次劃分為本科院校、專科院校(含本科院校的專科)。
方案建議,按以文理平均學費4000元/生·學年為基準,根據不同專業辦學成本差異,明確本專科學校七個專業類型的具體學費標準數額為:文科(文史哲)類3650元/生·學年,文科(經管法外)類3880元/生·學年、理工(I)類4120元/生·學年、理工(II)體育4350元/生·學年、醫學類4350元/生·學年、農林類341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繼續執行8000元/生·學年標準。
對于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高校,方案建議給予一定的上浮比例,即具有博士培養資格的高校學費及各個專業學費標準在同專業類型學費標準的基礎上上浮20%,具有碩士研究生培養資格高校上浮10%。
此外,所有高等專科學校(含本科院校的專科)學費標準參照調整后本科學費及各個專業學費標準標準下浮10%。
經委托相關部門推薦,產生學生或學生家長聽證會參加人10名,產生人大、政協及相關部門聽證會參加人6名,專家、學者聽證會參加人3名,公辦普通高校聽證會參加人3名。
據了解,自2013年以來,福建、湖南、浙江、貴州等多個省份,相繼上調普通高校學費收費標準。如寧夏的普通高校文史類、理工農類、醫學類的學費漲幅均超過50%;貴州上調幅度達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