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業考查
初三階段學業考查科目為思想品德、歷史、理化實驗技能、勞動技術、研究性學習、音樂和美術,并與初二階段地理、生物、信息技術、生物實驗技能考查成績一同列為中招錄取參考。
(一)思想品德、歷史科目考查
1.思想品德、歷史科目考查安排在5月18日下午進行,各科考查時間均為60分鐘。其中歷史為閉卷筆試形式,思想品德采用開卷筆試形式。
2.考查由市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評分標準,各市(縣)區各自統一組織考試、統一閱卷。
3.思想品德、歷史全卷滿分各為100分,均按A(100分—90分)、B(89分—75分)、C(74分—60分)、D(60分以下)四個等級計為畢業成績。
(二)理化實驗技能、勞動技術和研究性學習科目考查
1.理化實驗技能考查安排在4月4日—4月8日進行,勞動技術考查安排在4月11日—4月29日進行,研究性學習考查安排在5月6日前完成。
2.考查由市統一要求、統一內容,各校負責實施,各市(縣)區負責監督、檢查。學校在考查前將考查方案報市教科院和市(縣)、區教研室(教研中心)備案。
3.考查成績均按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計為畢業成績。
(三)音樂、美術科目考查
音樂、美術科目的考查注重學習過程,以學生完成課程的學習為主要依據。考查工作由學校組織,考查結果作為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審美與表現”評定等第的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