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考試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依據,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襄陽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堅持有利于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促進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適應國家新高考制度改革,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有利于高中階段學校選拔合格新生,促進基礎教育教學質量提高。
二、考試形式及內容
學業水平考試分為考試、考查、考核及綜合素質評價。考試、考查全市統一組織實施,考核及綜合素質評價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組織學校實施。
(一)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測試)、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合卷)、文科綜合(思想品德、歷史、地理合卷)、體育與健康。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單科單卷,每科卷面總分為120分;理科綜合卷面總分為130分,其中物理60分、化學40分、生物30分;文科綜合卷面總分為130 分,其中思想品德50分、歷史50分、地理30分;體育與健康30分。考試科目滿分為650分。
(二)考查科目:理化生實驗技能、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以現場測試為主,信息技術能力考查以上機操作為主。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為30分,信息技術考查為100分,考查科目成績按比例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
(三)考核科目: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含勞技、職教)、地方課程(含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環境教育、國防教育等)。考核科目可采取筆試(開卷或閉卷)、成果展示、才藝表現等多種方式進行。考核科目成績按A、B、C、D、E五個等級進行評定。
(四)綜合素質評價:按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能力與實踐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方面的內容,對學生進行全面紀實性評價。每個方面分A、B、C、D四個等級進行評定。
三、成績呈現方式與運用
考試科目總成績以等級和分數方式呈現,即根據全市考生考試分數構成情況和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將考生總成績劃分為高分段、中分段和低分段,高分段和低分段考生的總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中分段考生的總成績以分數方式呈現;考查科目、考核科目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等級方式呈現。初中畢業生畢業標準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根據考試、考查、考核及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確定;各類高中招生錄取標準由市教育局根據考試、考查、考核及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結合各類高中招生計劃情況確定。
四、考試命題
1、考試命題以國家課程標準、現行教材以及《襄陽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說明》為主要依據。試題要充分體現新課程理念,注重考查學生運用所學的基礎知識和技能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收集與處理信息的能力,力求提高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
2、試卷要有較高的信度和效度,有一定的區分度。試卷及其答案表述規范,用語準確。試卷結構層次清楚,各年級內容占有比例適當,難易適度。要充分發揮各類題型的功能,積極探索使用新題型,主觀性試題和客觀性試題比例適當,文科類科目要控制客觀題的題量,理科類科目加強實驗能力考查。
3、初中畢業生體育與健康考試項目及測試辦法不調整,體育與健康考試、理化生實驗技能及信息技術能力考查、考核科目及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實施辦法另文通知。
五、考試時間
1、考試科目考試時間為6月20~22日(其中體育與健康考試時間為4月)。
2、考查科目考查時間為4月。
3、考核科目考核時間及綜合素質評價由各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自行確定,4月底以前結束。
六、考試管理
考試工作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有關單位分工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市教育科學研究室負責制發《襄陽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說明》及考核科目、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市教育考試院負責考試科目的命題、考試、閱卷及考試、考查科目成績管理與發放。
市教育裝備與信息技術中心負責理化生實驗技能現場測試、信息技術能力上機考試,及學業成績網上發布、查詢工作。
考核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由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管理。
考試、考查、考核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均記入學生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