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教育公平,與高考改革接軌,日前,成都市公布了《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普通高中錄取加分政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記者從成都市教育局獲悉,本次調整的加分項目包括:取消科技類、體育類、藝術類加分;取消過程評價類加分;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保留并規范軍、僑、臺及符合規定的留學人員子女考生加分。據悉,在政策調整的過渡期間(即—2018年),除少數民族考生可再累加一項最高額加分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項最高額加分。從2019年起,考生均只能享受一項最高分值的加分。
取消科技類、體育類、藝術類加分
《意見》規定,1月1日以后獲得科技類、體育類、藝術類獎項、名次、稱號的中考考生不再加分。
1月1日前,在初中階段獲得以上類別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應屆畢業時仍按原有政策享受中考加分?萍碱悺Ⅲw育類、藝術類項目包括:
科技類:在教育部與科技部共同組織的全國科技發明創造比賽中獲一等獎及以上者;在教育部與科技部共同組織的全國科技發明創造比賽中獲二、三等獎者;在省教育廳與省科協共同組織的省級科技發明、科學論文比賽中獲三等獎及以上者;在團省委、省教育廳組織的“億利達”杯比賽中獲三等獎及以上者;在成都市教育局組織或成都市教育局與市科協共同組織的市級科技比賽(電子制作、機械模型、創造發明、科技論文、信息學)中獲一等獎及以上者。
體育類:參加規定比賽(限單項及團體項目中的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網球的50%隊員),并達到國家體育總局頒布的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一級、二級的學生運動員;參加規定比賽,各單項第一、二、三名的學生運動員、團體項目(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網球)第一、二、三名的主力隊員(50%隊員)。
藝術類:經市教育局推薦,參加教育部主辦的全國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獲一、二、三等獎者;成都市“蓉城十佳藝術新苗”;成都市學生優秀藝術人才選拔賽獲一等獎者。
取消過程評價類加分 三好、優干不再加分
《意見》規定,1月1日以后,在初中階段獲得市(地區)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學生不再享受中考加分。1月1日前獲得此類項目的應屆考生,仍按原有規定加5分。
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
2019年以前少數民族考生仍可加5分
《意見》規定,從2019年中考起(即從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起),少數民族考生不再享受中考加分。2019年以前,少數民族考生仍按原有規定享受中考加5分。
保留、規范:
軍、僑、臺及符合規定的留學人員子女考生加5分
本次調整后仍保留的項目包括軍、僑、臺及符合規定的留學人員子女考生加分。《意見》規定,其中:軍人子女優待辦法按相關政策執行。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符合規定的留學人員子女加5分。
實施:
3年過渡期 2019年起均只享受一項最高分值加分
在政策調整的過渡期間(即—2018年),除少數民族考生可再累加一項最高額加分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項最高額加分。從2019年起,考生均只能享受一項最高分值的加分。
據《意見》本次加分政策調整還有一個特點是規范加分管理流程,主要包括3個方面:
一是統一實施。中考考加分政策調整后,全市統一實施,各區(市)縣、各學校均統一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改變加分幅度和范圍,確保社會穩定和教育公平。
二是加強監督。所有加分項目、考生名單及加分分值全部按統一的格式,由招生考試部門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規范流程?萍碱、體育類、藝術類、過程評價類、少數民族、軍人子女按規定流程嚴格執行;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簡稱“三僑生”)由各區(市)縣政府外事僑務辦進行初審,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匯總、審核后,報招生考試部門公示后執行;臺灣省籍考生由各區(市)縣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進行初審,市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匯總、審核后,報招生考試部門公示后執行;符合規定的留學人員子女由各區(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初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匯總、審核后,報招生考試部門公示后執行。
調整背景:
落實國務院要求 成都8大部門深入調研、聽取專家建議 經招考委討論確定
據了解,成都市調整和規范中考加分項目,是落實國務院公布的《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中關于“減少和規范考試加分。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的要求,并參照四川省《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意見》制定的。此次政策調整,經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成都市體育局、成都市科學技術協會等8個部門深入調研,聽取了有關專家的意見,結合成都實際情況聯合制定的,并報經成都市招考委討論確定。
據成都市教育局負責人介紹,減少和規范我市中考加分政策,在實施步驟上,總體體現積極穩妥,所有取消的加分項目均有3年過渡期。在調整思路上,遵從從緊從嚴,規范程序,加強監管,確保公平、公開、透明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