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進一步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招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云南省教育廳印發調整后的云南省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方案(試行)》,制定昆明市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
一、基本原則
1.堅持立德樹人,遵循教育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正確育人導向,踐行,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和接班人。
2.著力完善規則,確保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加強調控,健全體制機制,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結果公正。
3.體現科學高效,提高選拔水平。增加學生選擇學校的機會,促進學校科學選擇學生,完善政府監管機制,確保考試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實施。
4.加強統籌謀劃,積極穩妥推進。市級整體設計小學教育到中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政策,結合實際制定、完善現行考試招生辦法,突出科學合理,簡潔易行,方便家長考生,積極穩妥推進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
5.堅持質量為中心,改進評價方式。考試招生始終堅持以各級各類教育質量提升為中心,改進評價方式,完善評價體系,加強過程監測,強化監測結果運用。
二、改革和完善招生入學制度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入學
1.入學政策年齡。凡年滿六周歲,有學習能力的適齡兒童,都應接受九年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戶籍所在地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延緩入學期滿應及時入學。
2.入學原則。公辦小學入學實行“依據戶口和實際居住地,以實際居住地為主,免試、免費、就近或相對就近報名入學”;民辦小學實行自主招生。公辦小學在報名前一周,向社會公布報名時間、招生計劃、地段范圍和報名所需資料。
3.實行預登記制度。每年3月-4月,各縣(市)區進行入學預登記,重點是主城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需求登記,以摸清底數,合理安排教育資源。
4.報名時間。主城區公辦小學入學報名時間為每年8月1日—5日,其他縣(市)區在8月10日以前完成公辦小學入學報名工作;民辦小學可在公辦小學報名前1個月招生,須于每年5月30日前將招生計劃、收費標準等報屬地教育部門核準。
5.強化管理。各縣(市)區結合實際,制定轄區內小學一年級招生方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類學校要加強小學入學信息管理和服務平臺建設,認真做好適齡兒童入學信息采集和入學安排工作,任何學校不得進行入學考試。
(二)初中一年級招生入學
1.公辦初中一年級招生。公辦初中實行“一校單點或一校多點、九年一貫以校劃片,結合戶口(或人戶分離的實際居住地),免試、免費、就近或相對就近分配入學”。小學入學時未按學校招生地段入學的學生,畢業時不分配進入熱點初中就讀;按分配原則進入初中學校就讀且具有3年連續學籍的學生,初中升高中時方具有報考普通高中學校定向擇優生的資格。
未在昆明就讀的昆明戶籍小學應屆畢業生,需申請公費學位的,須于當年6月30日以前,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教育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屬地教育局統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