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教育局,韓城市、神木縣、府谷縣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方案》要求,發揮考試評價對初中教學的正確導向作用,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提升基礎教育質量,現就做好我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從有利于初中學生全面發展出發,把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作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抓手,促進我省基礎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育人導向,培育和踐行,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和接班人。
遵循教育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作為考試招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扭轉片面追求“應試教育”傾向,深入推進素質教育。
健全體制機制,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考試招生工作的基本價值取向,切實保障考試和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加強宏觀指導,完善監管機制,確保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科學、規范、高效、有序實施,為高中段教育選拔合格學生。
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命題要依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總目標和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充分發揮初中學業考試在課程改革中的積極導向作用,推動基礎教育持續健康發展。普通高中招生按照學校單列計劃、單獨招生的辦法進行,進一步推進考試與招生制度改革,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
三、考試科目設置、方式和時間
(一),全省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和歷史,共7科5卷。各科目試卷滿分值及考試時間分別為:語文120分,時間為150分鐘;數學120分,時間為120分鐘;英語120分(其中聽力25分),時間為120分鐘;物理與化學合卷120分(物理70分、化學50分),時間為120分鐘;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100分(思想品德60分,歷史40分),時間為100分鐘。思想品德與歷史實行開卷筆試,其他科目均為閉卷。語文為一卷制,其他科目為兩卷制。
(二)全省統一的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時間為6月25日至26日。各科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日 期 | 時 間(北京時間) | 科 目 | 備 注 | |
6月25日 (星期六) | 上午 | 8:30—11:00 | 語 文 | 英語聽力考試 8:20廣播提示,8:30~8:50播送正式聽力試題。 |
下午 | 14:00—16:00 | 數 學 | ||
16:50—18:30 | 思想品德與歷史 | |||
6月26日 (星期日) | 上午 | 8:30—10:30 | 英 語 | |
下午 | 14:00—16:00 | 物理與化學 |
英語聽力試題播放采用以廣播為主,磁帶為輔的辦法進行。在規定時間內,由陜西聲媒廣告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新聞廣播AM693、 FM106.6同時向全省播放英語聽力試題。各地要在擬設考點的學校提前試收上述兩個頻率的節目。若收聽效果不好,可用磁帶播放。磁帶播放時間要與廣播同步,從8:20開始先播送提示語,接著播送聽力試題內容。
各縣(區)務必在考前與當地廣播電臺、廣播站聯系,調試接收和播放設備,做好轉播工作。
(三)學業考試以分數閱卷、以等級方式呈現。考試成績分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必要時,各等級下可設若干個二級等級(不宜過多),以便于高中招生實際操作。學業成績達到C等級以上(含C等級)為初中學生畢業要求。
(四)繼續實施體育考試,具體辦法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陜西省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方案〉的通知》(陜教規范〔2014〕18號)執行。體育考試成績總分為50分,記入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總分,其中平時考核成績占15分(體育課成績9分,《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6分);統一考試成績占35分。統一考試時間在九年級第二學期進行。
(五)繼續開展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加試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核。具體辦法按照陜教基〔2005〕81號文件執行。
(六)根據《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科學計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陜教基〔2006〕50號)和《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15年春季中小學學具及制作材料目錄)的通知》(陜教基二〔2015〕15號),允許考生攜帶規定型號的科學計算器進入數學、物理與化學考場。
四、考試范圍及命題要求
(一)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范圍依據各學科國家課程標準(2011年修訂版),科學設計命題內容,增強基礎性和綜合性,在考查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同時,著重考查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試題要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根本,注重體現學生的科學態度、創新精神與人文精神,加強與社會實際、學生生活和科技發展等聯系,注重對學生科學素養、人文素養和實踐能力等綜合素質的基礎考查。
(三)命題要提高科學性和規范性,在穩定整卷難度和保持適當區分度的前提下,調整試卷結構,控制試卷長度,給考生留有充足的思考時間,使不同生活背景學生的學業水平和能力在考試中得到充分的展現。
五、綜合素質評價
各市(區)和省管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科學、具體的實施辦法,加強對初中畢業年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初中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按照《陜西省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執行。
六、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繼續執行《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陜教基一〔2014〕6號),發揮招生工作對教育公平的促進作用。
(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建立和完善招生管理機制。省直管縣(市)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繼續按照市級統籌原則進行。統籌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編制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合理劃分普通高中招生范圍,做好招生各環節的組織監管。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通過后向社會公示。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超計劃、跨市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辦法需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相關法規政策審批。
(三)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教基一〔2014〕1號)規定制定實施辦法,將省級示范高中、省級標準化高中不低于50%的統一招生計劃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分配情況要提前向社會公示,確保如數落實。
(四)保障特殊群體子女入學權益。在我省初中學校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的隨遷子女和軍人子女享受報考省內普通高中的同等權利。隨遷子女入學按照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省人社廳《關于印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后在陜參加升學考試方案的通知》(陜教考〔2012〕8號)錄取。軍人子女升入普通高中按照《陜西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規定》(陜政聯〔2012〕106號)執行。
(五)規范特長生和保送生的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做好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體育藝術特長生的招生人數要嚴格控制,招生條件和辦法由各市區教育部門統一制定。對于綜合素質和學業考試優秀的初中畢業生可實行保送生制度,保送生比例不得超過畢業生總數的1%,保送學生信息必須在所在初中學校公示。
(六),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全省公辦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擇校生。
(七)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緩解升學競爭的壓力,促進生源有序流動,各普通高中均不得提前自行組織招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中招工作的管理,制定規范生源有序流動的政策措施,對違反規定、惡意搶挖生源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八)是進一步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關鍵一年,省教育廳將推進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招生政策執行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和社會反映強烈的意見和建議,要及時報告省教育廳。
七、分工和職責
(一)命題、制卷。省教科所負責編制《陜西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說明》,組織人員命題和審題,負責全省考試試題及答案的印制和分發等工作。各市(區)在考生報名結束后,填寫《陜西省初中畢業生情況統計表》(見附件),于4月10日前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一處和省教科所考試中心。各市(區)要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派員持市(區)教育局介紹信領取試題和答案。命題費和試卷費按每生5元的標準交納。
(二)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負責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核的命題工作。
(三)考務和閱卷。省考試管理中心負責指導各市(區)的考務工作。各市(區)和省管縣(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考試和閱卷工作,制定初中學業考試實施方案及考務工作細則,組織考生報名、考試、閱卷等工作。
八、加強對初中學業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各項工作的領導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初中學業考試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組織協調好縣(區)招辦、學校等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相互配合,不斷提高考試招生管理水平。
(二)考試結束后,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組織閱卷骨干人員及質量監測人員參加省級培訓,同時做好對全體閱卷人員的二級培訓。閱卷人員應以初中骨干教師為主,教研部門應參與閱卷并負責閱卷質量監測和試卷的分析評價工作。
(三)各市(區)和省管縣(市)教育局要督促各市(區)教研部門及時對初中學業考試各科試題質量和學生的答卷情況進行認真、全面、客觀分析評價,并將①學科基本信息表;②學科試卷分析參數表(第Ⅰ卷)和(第Ⅱ卷);③學科評價報告;④總成績分布情況統計表;⑤總評價報告等材料,于 7月30日前報送省教育廳基教一處和省教科所評價考試中心。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根據初中學業考試成績給地區、學校和學生排隊或以任何形式公布名次。
九、其他事項
(一)對暫時未納入省考科目的國家課程,各市(區)和省管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省教育廳有關工作要求,強化對初中各學科教學質量的監控,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隨教學進度進行考試或考查。從2015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除現有的初中學業考試省考科目外,將根據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需要,逐漸增加生物、地理、信息技術、音樂和美術學科等為省考科目。
(二)教育信息化是教育現代化的重要標志,要以教育信息化構建網絡化、數字化、個性化、終身化的教育體系,建設人人皆學、處處能學、時時可學的學習型社會,培養大批創新人才。有條件的市(區),可于將信息技術納入中考科目先行試點,探索網絡考試新形式。
(三)積極創造條件實施網上閱卷,確保閱卷工作的高效、公平與公正。
(四)各類特長生、保送生均須參加全省統一的初中畢業學業考試。
聯系人:省教育廳基教一處 李燕妮
電 話:029—88668926
郵 箱:jjyc2010@163.com
聯系人:省教育科學研究所 汪建滿
電 話:029—85370510
郵 箱:pjks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