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聞網-西安晚報訊 市教育局昨日公布中考體育考試實施方案,對于考生高度關注的考試項目設置,方案中明確,今年中考體育暫不設游泳考試項目。
體育原始分計入中考總成績
凡參加初中畢業(即升入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學業考試的考生(包括往屆生、在外地就讀回我市參加中考的考生和所有應屆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體育考試;凡無故不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不得升入高一級學校。
體育考試由平時考核和統一考試組成,滿分為50分。其中平時考核滿分為15分,統一考試滿分為35分。考試結果以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呈現,原始分計入中考總成績。
體育課成績占平時考核六成
應屆生平時考核,每學年5分,三年滿分為15分。其中,體育課成績每學年3分,三年滿分為9分;《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每學年2分,三年滿分為6分。
平時考核成績計算公式為:平時考核成績=體育課成績+《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
體育課成績=(3年體育課成績相加)×3%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3年測試成績相加)×2%
往屆生平時考核得分,由區縣招生辦公室按過程考核滿分的80%(即12分)直接計入。
我市在外地和跨區縣就讀的考生,由就讀學校出具過程考核得分證明,報區縣招生辦審核計入成績。
殘疾考生可申請免考
方案中還公布了免考政策。考生因病(心、肺、肝、腎等主要器官有嚴重疾病)、身體發育異常、肢體殘疾、畸形(嚴重影響功能者)可申請體育考試免試。
其中,肢體殘疾達到一、二、三級殘疾的考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和學校證明,經區縣招生部門審批后,體育考試成績按滿分50分計入升學錄取總分;其他免試的考生體育考試成績按35分計入升學錄取總分。
因突發性疾病(或傷病)、女生例假不能按期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可書面申請緩期考試,經區縣招生部門批準后,方可緩期考試,但必須在各區縣體育考試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考試,各區縣不另設補考專場。
游泳項目考試
為何推遲執行
去年11月,省教育廳在中考體育考試工作方案中提出將游泳納入考試項目,曾引起熱議。這次西安公布的考試方案為何暫不設置游泳項目?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主要有3個原因。
首先是從硬件設施看,根據西安市的地域特點,體育統一考試在每年4月份進行,游泳考試必須為室內游泳館并要符合考試要求,按照此標準,全市13個區縣及灃東新城目前硬件設施均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