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義及簡介:
職業生涯規劃是指個人和組織相結合,在對一個人職業生涯的主客觀條件進行測定、分析、總結研究的基礎上,對自己的興趣、愛好、能力、特長、經歷及不足等各方面進行綜合分析與權衡,結合時代特點,根據自己的職業傾向,確定其最佳的職業奮斗目標,并為實現這一目標做出行之有效的安排。
如:做出個人職業的近期和遠景規劃、職業定位、階段目標、路徑設計、評估與行動方案等一系列計劃與行動。職業生涯設計的目的決不只是協助個人按照自己資歷條件找一份工作,達到和實現個人目標,更重要的是幫助個人真正了解自己,為自己訂下事業大計,籌劃未來,擬訂一生的方向,進一步詳細估量內、外環境的優勢和限制,在“衡外情,量己力”的情形下設計出各自合理且可行的職業生涯發展方向。
職業生涯規劃既包括個人對自己進行的個體生涯規劃,也包括企業對員工進行的職業規劃管理體系。職業生涯規劃不僅可以使個人在職業起步階段成功就業,在職業發展階段走出困惑,到達成功彼岸;對于企業來說,良好的職業生涯管理體系還可以充分發揮員工的潛能,給優秀員工一個明確而具體的職業發展引導,從人力資本增值的角度達成企業價值最大化。借助教育測量學、現代心理學、組織行為學、管理學、職業規劃與職業發展理論等相關科學經典理論,結合*的企業管理實踐和個人性格特征,形成了比較成熟、完善的職業生涯規劃體系。
二、基本分類
職業生涯規劃的期限一般劃分為短期規劃、中期規劃和長期規劃。
短期規劃為三年以內的規劃,主要是確定近期目標,規劃近期完成的任務。
中期目標一般為三至五年,在近期目標的基礎上設計中期目標。
長期目標其規劃時間是五年至十年,主要設定長遠目標。
三、簡述十個基本原則,僅供參考:
1.清晰性原則:考慮目標措施是否清晰明確?實現目標的步驟是否直截了當?
2.變動性原則:目標或措施是否有彈性或緩沖性?是否能依據環境的變化而調整?
3.一致性原則:主要目標與分目標是否一致?目標與措施是否一致?個人目標與組織發展目標是否一致?
4.挑戰性原則:目標與措施是否具有挑戰性,還是僅保持其原來狀況而已?
5.激勵性原則:目標是否符合自己的性格、興趣和特長?是否能對自己產生內在激勵作用?
6.合作性原則:個人的目標與他人的目標是否具有合作性與協調性?
7.全程原則:擬定生涯規劃時必須考慮到生涯發展的整個歷程,作全程的考慮。
8.具體原則:生涯規劃各階段的路線劃分與安排,必須具體可行。
9.實際原則:實現生涯目標的途徑很多,在作規劃時必須要考慮到自己的特質、社會環境、組織環境以及其它相關的因素,選擇確定可行的途徑。
10.可評量原則:規劃的設計應有明確的時間限制或標準,一評量、檢查,使自己隨時掌握執行狀況,并為規劃的提供參考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