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鄭州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須知
一、報名程序
(一) 報各校學生考試基本信息(優盤) —→(二) 領取學生分組表—→(三) 核對學生分組表、 填寫免試申請表—→(四)報名
二、報名要求
(一) 報各校學生考試基本信息(優盤)
時間:3 月 18 日 局直屬學校 3 月 19 日 區屬學校
3 月 20 日 事業、民辦學校
地點: 鄭州十九中(初中部)
1. 利用 Microsoft Excel2003 建立一個學生考試信息文檔,
內容為 11 項: 分別為考號(從 0001 到 9999, 共 4 位, 依次填寫)、
準考證號(就是學籍號,以五中考生為例: 201501050101 共 12
位)、 性別、 考生姓名、 學校名稱、 一類、 二類、 三類、 四類、 過
程管理評價(小數點保留一位)、 備注(病免或殘免)。(效果如圖)
學生考試信息內容(姓名、 性別、 學籍號) 必須與本人學生
證卡一致。
2. 編排原則: ⑴性別排序: 先男生后女生(特指全年級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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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 ⑵選考項目排序:①50 米跑&立定跳遠&籃球運球②50 米
跑&立定跳遠&足球運球③50 米跑&擲實心球&籃球運球④50 米跑&
擲實心球&足球運球⑤跳繩&立定跳遠&籃球運球⑥跳繩&立定跳遠
&足球運球⑦跳繩&擲實心球&籃球運球⑧跳繩&擲實心球&足球運
球;⑶先排序再編號:將考生順序(性別排序、選考項目 排序)
排完后, 再從 0001—9999 編號; ⑷特殊排序: 各校病殘免學生基
本信息按男、女生分開統一建立全校基本信息的后面(報盤時附
打印的病殘免學生名單并加蓋公章)。
3.Excel 文件名統一定為“2015 年××學校中招升學體育考
試考生基本信息”。 學籍號嚴格按照基礎教育處備案的號碼填報,
沒有學籍號(學生證卡)的考生不允許跟隨學校統一報名, 可按
零星考生單獨報名?忌继柡蛯W籍號一律以文本格式按照前面
要求完整填寫,不能使用自定義類型填寫簡短的數字。
4. 由于軟件問題, MicrosoftExcel 表格各欄文字之間不能出
現空格。如: 考生姓名為“李皓”, 不能填寫成“李 皓”。
5. 考生考試信息存入優盤上報。
(二) 領取考生分組表
時間:2015 年 3 月 27 日
地點: 鄭州十九中(初中部)
(三) 核對學生分組表,填寫免試申請表
認真核對學生分組表, 填寫免試申請表, 確認無誤后在學生
分組表和免試申請表的規定位置加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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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時間和辦法
(一) 在鄭州市市區學校就讀且具有市區學校學籍的初中畢
業生, 由畢業學校集體報名。
時間:2015 年 3 月 30 日 區屬學校
2015 年 3 月 31 日 局屬學校;民辦學校
2015 年 4 月 1 日 局屬學校
地點: 鄭州十九中(初中部)
1. 報名時須交加蓋單位公章的學生分組表、 免試考生名單、
免試申請表(看附件 6)。
2. 對患有哮喘、 心腦血管及不宜參加劇烈運動的遺傳性疾病
等重大疾病的考生, 學校要積極主動地了 解情況, 給予病免處理。
申請病免的考生, 報名時須持免予執行體質健康標準(試行
方案) 申請表(見附件 6, 以下簡稱“申請表”)、 市級以上醫院證
明(粘貼在申請表上); 申請殘免的考生, 須持申請表、 殘疾證原
件和復印件。免試申請表須由班主任、體育教師、學校領導簽名
并加蓋學校公章方有效。在報名時統一辦理,逾期不再補辦。
3.2015 年病免考生將不再組織免試復查, 申請殘免考生的殘
疾證原件送民政部門(殘疾人聯合會)進行鑒定,鑒定結果作為
殘免與否的直接依據。
4.2015 年 4 月 8 日登陸鄭州教育信息網(www.zzedu.net.cn)
查閱考試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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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在鄭州市市區初中學校借讀, 需在市區借考的外地考
生, 出具原籍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 2015 年鄭州市中招體育
考試成績證明后,可以由畢業學校代辦借考手續。
(三) 在外借讀的鄭州市市區戶 口 的考生, 于規定時間、 地
點(另文通知),攜帶市區常住戶 口簿、 2 張近期 2 寸正面免冠
照片辦理中招體育考試手續。
四、考試須知
(一) 關于體育考試分數計算
1. 應屆畢業生: 體育成績按體質與健康過程管理成績和升學
體育考試成績相加計分。 即: 體質與健康過程管理分+升學體育考
試分=實得分計入升學總分, 總分為 50 分。 總分的計算由微機將
五個單項成績(小數點保留一位)相加后,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
得出中招體育考試最后成績。
中招體育考試總分 50 分。其中:體質與健康過程管理成績 6
分、 升學體育考試成績 44 分(長跑 14 分、 三項選項各占 10 分)。
升學體育考試標準見《2015 年鄭州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
評分標準》(附件 4)。
體質與健康過程管理測評詳見《鄭州市學生體質與健康過程
管理實施細則》(附件 5)。
2. 在外借讀回鄭考生:體育成績按升學體育考試的實考分數×
25 ∕ 22=實得分,計入升學總分。
(二) 關于病殘免考生的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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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免考生升學體育考試成績按 2014 年全市考生運動與健康素
質測評的平均分 39 分計分, 體質與健康過程管理分按 6 分計分,
總分 45 分。病免考生升學體育考試成績按 26 分計分,加上體質
與健康過程管理測評得分計入升學總分。
(三) 過程管理測評
初中學生體質與健康標準測評按照鄭州市初中學生體質與
健康過程管理測評實施細則執行, 評定目 標及量化具體說明:
1. 過程管理上報成績只能保留小數點后一位。
2. 過程表現成績(6 分), 七、 八、 九年級各占 2 分, 分六個
維度,具體分值比例(每一年)為:體育課、課間操、課外活動
出勤率、具體表現 0.4 分(出勤率、 具體表現各占 0.2 分); 積極
參加心理健康輔導課或活動 0.2 分; 校級運動會獲獎 0.2 分;體
質與健康檢測成績 1.2 分。
(四) 關于各校合格率的計算
30—37 分為及格,38-44 分為良好,45—50 分為優秀。各校
報名人數如與學籍人數不符,計算合格率、良好率、優秀率及平
均分時,均按較多的人數計算(如:某校報名 100 人,學籍 110
人,則按 110 人計算)。
(五) 關于申請緩試的問題
1. 臨時因傷病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 必須持學校證明在考試
規定時間前 40 分鐘到考點考務辦公室辦理申請緩試手續。 經醫生
檢查同意后緩試。 緩試時間不超過 5 天, 由考務辦公室具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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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考試當天在即將考試之前丟失鄭州市中小學學生證(綠城
通) 的考生, 必須持學校證明在考試開始前 40 分鐘到分配學校的
考點考務辦公室辦理申請緩試手續,并及時向市卡管中心提出補
辦需求。
3. 考試過程中丟失鄭州市中小學學生證(綠城通) 的考生,
應立刻到考點考務辦公室領取臨時卡,繼續參加考試,考試結束
后交回臨時卡。
(六) 關于領取準考證、分數條的問題
中招體育考試結束, 當場由學校統一領取分數條。
(七) 其它
1. 考生進入考場允許自帶器材(限跳繩、 足籃球), 所帶器材
必須為符合國家標準的器材。
(1)跳繩:PVC 塑膠手柄, 軸承連接,橡膠材質膠皮繩,繩
內不得包含金屬絲。
(2)籃球:7#籃球標準尺寸和重量(圓周 750-780mm,質量
570-660g,氣壓下降允差≤15%)。
(3)足球:5#足球標準尺寸和重量(圓周 680-690mm,質量
410-430g,氣壓下降允差≤15%)。
2. 要求考生所穿運動鞋為平底, 不允許穿跑鞋和鞋底帶附著
物的球鞋(包括在鞋底涂抹滑石粉、 松香、 鎂粉等防滑物); 根據
考試設備的技術要求,考試時女生長發必須盤扎,考生須穿淺色
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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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考試中違例、 犯規情況的界定和判罰按照《國家學生體質
健康標準》中各項目 的“注意事項”執行。
4. 足球運球、 籃球運球考試均選擇高 50 ㎝ 、底座直徑 30 ㎝
的標志筒作為障礙物;@球運球考試的障礙物上豎立 1 根距地面
1.3m 的標志桿。足球運球、 籃球運球的考試由考生自行起跑, 在
起跑線后 50 ㎝ 設置預跑線, 考生應站在預跑線后, 準備好后自行
起跑, 考生通過掃描鏡頭瞬間開始計時。
5.50 米跑、800 米、1000 米跑的考試起跑由儀器發令, 短促
提示音響起的同時開始計時,提前起跑為犯規。
6、除立定跳遠、擲實心球有三次考試機會,取最好成績外,
其余考試項目 均只有一次考試機會。
五、 請各有關單位認真準備, 嚴格按照體育考試程序開展工
作。 如有問題請及時與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處聯系(聯系人: 仝永東 電
話: 67946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