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
1、雙方均為湖北省戶籍人口的;
2、一方為湖北省戶籍人口,另一方為外省(市、區)戶籍人口的。
3、雙方均非湖北省戶籍,現居住地在湖北省境內的(指在湖北省居住半年以上或從事勞務工作簽訂合同半年以上的成年育齡人員)。
辦理材料
1、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生育服務證登記表》,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2張;
2、夫妻雙方或一方有兩次或以上婚史,但均未生育過子女、未收養過子女的,還應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
3、夫妻雙方或一方曾經生育過一個子女,但子女夭折現無子女的,還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注銷證明,或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曾經收養過子女,但子女依法解除收養關系現無子女的夫妻,還應提供解除收養關系的證明。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或現居住地村(居)委會、鄉鎮(街道)人口計生機構領取或登錄“湖北省衛計委網站”(http://www.hbwsjs.gov.cn/)下載《生育服務證登記表》,并據實填寫表格;
2、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或現居住地的村(居)委會提出辦證申請,村(居)委會初審后,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辦證條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所需補齊的材料或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原因;對符合辦證條件的,填寫初審意見后交鄉鎮(街道)人口計生機構審核。
3、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或現居住地的鄉鎮(街道)人口計生機構提出辦證申請,鄉鎮(街道)人口計生工作機構應核查其婚育信息,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辦理條件的即時發證。經核查后發現不符合辦證條件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材料或不予辦理的理由;
4、申請人通過登錄“湖北省衛計委網站”(http://www.hbwsjs.gov.cn/)提出辦證申請,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人口計生機構經核查符合條件的,網上通知其攜帶身份證、結婚證等資料原件到受理申請的鄉鎮(街道)進行資料查驗,符合辦理條件的即時發證。對不符合辦理條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或不予辦理的理由。
5、申請人無法親自辦理《生育服務證》的,可以委托他人代辦。對有特殊困難的,村(居)委員會要主動上門送證。
辦理地址
辦理費用及時限
辦理時間:5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