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撫養權、撫養費,對于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問題雙方可以先進行協商,如果可以達成一致意見的話可以根據雙方的約定履行。如雙方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兩周歲以下的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如果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親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親和母親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父母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如果您的孩子還不滿2周歲,那么您一方獲得孩子的撫養權的可能性較大。具體法院會將孩子撫養權判歸哪一方,我們無法預測,希望您諒解。按照法律規定,沒有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