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服務證即是過去常說的準生證。那么,在常州如何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呢?思而學教育網小編為你提供常州計劃生育服務證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1、合法結婚;
2、工作生活在常州的流動人口;
3、育齡夫妻準備生育第一個或第二個子女;
4、夫妻應當在生育前進行生育登記;生育前未登記的,可在生育后及時補登。
辦理材料
戶籍人口: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
流動人口:結婚證、身份證、居住證(單位所在地辦理需要提供單位證明)。
具體:
1、戶口簿,原件
2、雙方身份證,原件
3、雙方結婚證,原件
4、寶寶的醫學出生證明
另:屬于離婚后再婚的需提供:
(1)離婚證;
(2)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3)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子女死亡證明。
注:生育后補辦生育登記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委托代理的需提交《辦理計劃生育事項委托書》,以及其它情形所需的相關材料。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現居住地的鄉鎮(街道)衛生計生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相應材料
2、填寫流動人口生育服務登記表
登記對象仔細閱讀并填寫《流動人口生育服務登記表》(現場領表或到各級衛生計生部門網站下載),作出婚育情況承諾。
3、出具流動人口生育服務登記證明
登記辦理單位采集并核查相關信息后出具《流動人口生育服務登記證明》。
注:1、在懷孕后至孩子出生一個月之內準備好上述辦理材料;
2、由當事人雙方根據不同情形選擇不同材料前往登記窗口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注:如因特殊情況無法親自前往需要辦理委托手續,由委托人帶齊相關證件前往辦理。
辦理地址
戶籍所在地(戶籍人口)或現居住地(流動人口)的鎮(街道)衛生計生部門;
溫馨提示:流動人口在常州沒有現居住地的為單位所在地的鎮(街道)衛生計生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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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符合條件、證件齊全的,當場辦理。
辦理費用: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