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生孩子是要辦理準生證明的,一般在懷孕三個月左右的時候就可以去辦理了,但是對于如何辦理很多人不是很懂,那么,吉林省準生證辦理流程是怎樣的呢?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于大家有幫助。
吉林省準生證辦理流程
1、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夫妻雙方初婚、初育、未領養、單位/居委會證明,并到戶口所在地鎮級(街道)計生辦確認蓋章。
2、女方到指定地點去檢查,開懷孕化驗單或診斷證明。
3、雙方1寸免冠照片1張。
4、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到女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領取《生育服務證》。
5、填寫夫妻雙方基本情況后,由雙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并蓋章。
6、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并對《生育服務證》統一登記、編號、加蓋公章后,交由當事人保存。
7、對于想要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按照辦理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程序申報,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后報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市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后,發給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同時收回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
準生證辦理時間:
懷孕前或懷孕后三個月內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
準生證辦理地點:
在女方戶口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辦理。
通過上文的解釋,我們可以知道辦理準生證的話是要帶上夫妻雙方的資料復印件等證明去當地的計生辦去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