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我市“五水共治”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有效落實,余姚市制定了《余姚市“五水共治”工作督查方案》,以下為您帶來《余姚市“五水共治”工作督查方案》的具體內容,歡迎瀏覽!
余姚市“五水共治”工作督查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市“五水共治”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有效落實,根據《余姚市“五水共治”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余姚市“河長制”實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五水共治”決策部署,全力確保“五水共治”三年行動工作目標任務順利完成,按照“科學治水、依法治水、系統治水、綜合治理”原則,全面提升我市防洪排澇能力及水環境承載能力,通過督促、檢查、協調、反饋等手段抓好落實,為建設美麗富裕新余姚提供堅實的環境保障。
二、督查對象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及相關職能部門。
三、督查內容
1.“五水共治”工作開展情況以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2.相關配套政策制度的制訂落實等情況;
3.省、市領導批示,上級治水辦交辦或其他部門轉辦的工作事項;
4.被新聞媒體曝光、網絡輿情及群眾舉報反映的典型事項;
5.涉及“五水共治”工作的其他應予督查督辦的事項。
四、督查時間
每月開展一次工作督查,每季和年底開展綜合督查,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隨機督查和專項督查。
五、督查程序
采取聽取匯報、查看現場、查閱資料、意見反饋和整改落實等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發現問題 → 掛牌、下發督查意見 → 整改落實 →
上報整改情況 → 現場回訪整改完成摘牌銷號
整改不力約談問責
六、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由市五水共治辦組織開展,采用電話督查、會議督查和實地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形式包括:
1.巡視督查。以鄉鎮(街道),開發區和相關職能部門為督查對象,由市人大和市政協主要領導帶隊成立巡視督查組,對我市“五水共治”整體工作部署情況和面上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
2.專項督查。以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相關職能部門為督查對象,會同市委督查考核辦、市政府督查室,由市五水共治辦牽頭成立專項督查組,對河道治理、重點項目和年度重點工作進度情況進行的督查。
3.暗訪督查。以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相關職能部門為督查對象,采用暗訪檢查,媒體監督的形式,對各地“五水共治”工作進展情況,特別是河道治理,進行不打招呼的檢查。
4.掛牌督辦。以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相關職能部門為督查對象,對省、寧波市、市領導作出重要批示、被新聞媒體曝光、網絡輿情反映的典型案例、重大工作和重點工作進度緩慢的,成立臨時督辦組,采用一案一檔、一案一銷的方式采取掛牌督辦
七、結果應用
各類督查的結果將納入“五水共治”工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中,作為各地各部門“五水共治”工作年終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督查情況定期進行通報,對督查意見不重視、不落實、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任務且無正當理由的單位在年底考核中扣除相應的分數。造成重大影響的將嚴格按規定對相關部門和個人進行約談、問責。
八、有關要求
1.思想重視。開展“五水共治”督查工作,既是貫徹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的有力舉措,也是確保目標任務圓滿完成的重要保障。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把思想和認識統一到上級的決策部署上來,重視督查過程,落實督查問題,取得督查實效。
2.準備充分。督查組織單位要根據“五水共治”階段性工作要求,安排督查內容,抽調精干,認真開展督查。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面上和專項督查。
3.措施有力。督查組應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將督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給各督查對象,對在期限內未完成整改任務且無正當理由的,督查組將視情抄報市紀委(監察局)、市委組織部,并以“簡報、通報、專報”形式向市“五水共治”領導小組匯報。
4.紀律嚴明。督查人員要積極履行工作職責,認真、嚴格對待每一項督查任務,及時分析、解決、上報督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并做好督查回訪工作。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風,做到一視同仁、公正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