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處級男女干部退休年齡新規定
1951年:政務院頒發《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男工人與男職員年滿60歲、女工人和女職員年滿50歲時退休。
1955年:國務院頒布《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暫行辦法》,國家機關中女性工作人員的退休年齡由50歲提高至55歲。
1978年:《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嚴格限定了退休條件,在男工人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外,本人連續工齡必須滿10年。
2008年11月,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負責人就稱,有關部門正在醞釀等待條件成熟時延長退休年齡。
2010年9月,人社部副部長王曉初表示,到2035年中國將面臨兩名納稅人供養一名養老金領取者,引發“是否應該推遲退休年齡”熱議
全國兩會期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表示,人社部會在2020年前,將延長退休年齡的方案推出來,方案是漸進式的延遲退休年齡辦法。
2015年,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通知,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正、副處級女干部、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將年滿60周歲退休,3月1日起執行。
鑒于延遲退休方案將在明年正式出臺。出臺后會有五年左右的過渡期,或到2022年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