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福州居住的非福州市戶籍人員。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無須辦理居住證(若個人需要的話亦可辦理):
1.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的;
2.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
4.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溫馨提示:
1、本市戶籍跨市區與縣級市及縣級市之間的人員不再要求申辦居住證
2、香港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華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居住登記,不申領居住證
福州市居住證有效期限
福州市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須知
辦理材料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館拍攝居住證居住證數碼相片。
身份證明材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福州市居住證照片要求
福州市辦理居住證所需要房屋證明材料
注:若需要辦理有效期7個月以上(最長為3年)的居住證,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已經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泛指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居(村)委出具的相關證明(須注明合同期限)。
辦理流程1.拍照
申辦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關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
2.提出申請
申辦人帶齊辦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3.填表審核
申辦人領取并填寫《福建省居住證辦理/福州市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工作人員對上交的材料及登記表進行審核。
4.領取憑證
審核資料齊全后,工作人員打印發放《福建省居住證領取憑證》,并將資料錄入信息系統,上傳制證。
5.領取證件
受理機構收到居住證后,會通知申辦人,屆時申辦人憑《領取憑證》前往領取證件即可。
辦理時限及費用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內辦結(在受理機構收到郵寄證件之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通知申辦人領取。)
辦理費用
首次申辦居住證,免收費用。
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內辦結(在受理機構收到郵寄證件之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通知申辦人領取。)
辦理費用
首次申辦居住證,免收費用。
辦理地點辦理機構(科室):福州市公安局下屬各派出所、社會綜合服務站、群眾通過互聯網、96110電話語音、12110手機短信自主申報
辦理地址:福州市公安局下屬各派出所、社區綜合服務站
辦理時間:正常上班時間
聯系電話:0591-87800822(咨詢)
投訴電話:87840457
備注:1)出租屋須先報備,才能辦理暫住證 2)同屋家人可代辦暫住登記
※溫馨小提示:居住證能否在福州上學?
1)持有居住證能在福州上學。
2)在福州外來人口入學需提供“三證”:
①原籍戶口本和父母身份證;
②父母一方與就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不需要加蓋勞動局公章)或工商營業執照;
③父母雙方暫住證(半年以上)。
申請者持上述證件到暫住地片內小學申請入學。
溫馨提示:
除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可辦理居住證外,未開設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的地區的流動人口均可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
福州市居住證辦理地點一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