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年底,中國就將成為世界第二大核電大國。但是,頗為令人尷尬的是,中國一直缺乏有關核電領域的頂層法律制度設計。這個尷尬的局面,在下半年或許將得到改變。
改變這個局面的即是《核安全法》。日前,全國人大環境資源委員會有關人士透露,《核安全法》草案已經接近完成,并將很快送交全國人大審議。按照原定計劃,底,《核安全法》將向社會頒布實施。
據悉,已經基本起草完成的《核安全法》將以立法的形式,通過程序性的制度設計,確保公眾對重大核電項目的參與權利。
了解核電站運營情況
截至目前,中國現有運行核電機組30臺,在建核電機組26臺,預計今年機組數會超過法國,成為世界第二核電大國,僅次于美國。“全國人大明確要把《原子能法》和《核安全法》作為調整能源結構政策的重要內容。”全國人大環境資源委員會一位人士表示。
記者了解到,相比于《原子能法》,《核安全法》因為其更具現實意義且更為當前各種問題所需,其制定進展更為順利。“《核安全法》(草案)起草工作已經接近尾聲,將盡早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該人士表示,“這部法律對于加快核能的發展、加快核電事業的發展,可以起到重要作用。”
他同時向記者透露,《核安全法》(草案)將明確公眾有權了解核電站的運營情況。但是當記者問及,如公眾不同意,是否有對核電站的否決權時,該人士表示:“從另一方面看,國家需要能源,要發展核電。”
此前,曾有國家能源局人士向記者表示:“公眾不同意,核電站肯定不會建。”記者曾經參加華能集團在山東榮成石島灣核電站“公眾開放日”活動,確有公眾代表提出了有關核電安全和對海水升溫的影響等尖銳問題。
“未來環評和安全評價,都要公示征求大家意見。”此前,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總工程師馮建平向記者表示,“以前也都有,但是現在更加明確了。”
業界等待多年
資料顯示,2013年,《核安全法》正式進入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在《核安全法》立法過程中,國家核安全局提出了涉核領域法規體系頂層設計方案。
據了解,《核安全法》在相關領域彌補了我國核安全法律制度的空白。如核事故損害賠償、核安全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等。其中公眾參與內容包括,邀請新建核電站所在地的官員和相關人士參觀已經建好的核電站,以及加大公共網絡宣傳,這些以前是少有關照的。
按照原定立法計劃,《核安全法》將在年底會對外公布。2015年末,全國人大環資委曾將《核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對相關機構公布。為此中國核學會組織了討論會。核學會對外公布的信息顯示,討論會認為《核安全法》有利于實現核能的安全利用,增進社會公眾對核安全的了解和信心,促進核能商業開發的可持續發展。草案已經具備了頒布條件,希望盡快批準頒布。
有關人士透露,《核安全法》對核電廠建設過程中,各部委職能進行了確權。“以往在核電站過程中,我們主管環境評級和監督,能源局主管審批,有時候大家意見不完全一致。有了《核安全法》之后,就可以嚴格按照各個環節進行工作。依法行政和依法監督。” 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總工程師馮建平曾經向記者表示。
內陸核電站“無期”
記者了解到,《核安全法》出臺后,內陸是否建設核電站也將有所明確。早前核電業界對“十三五”期間建設內陸核電站表現出極大的熱情,但是國家核電公司高層向記者表示,“十三五”期間建設內陸核電站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未來還是要建設內陸核電站的。
“《核安全法》對內陸核電站會有一定的‘說法’。”馮建平透露,“其實從技術層面上看,我們已經能夠達到內陸建核電站的技術水平,但是現在公眾接受程度較低。”
據了解,法國核電站有三分之二都在內陸。“我們還在引導大家,再看一下。”馮建平表示,“一方面對內陸建核電站有所明確,另外一方面也會有技術改進。比如空氣冷卻塔已經是比較成熟的技術了。”
目前火電廠普遍采用空氣冷卻塔技術。但是,由于內陸核電站涉及到長江等內陸流域,因此,選擇建設內陸核電站,監管層依舊是較為謹慎的態度。受國家發改委的委托,中國工程院2015年上半年對整個內陸核電站的廠址進行了調研,以備未來開工。
“中國工程院是受發改委的委托進行調研的。”核電行業高層人士向記者透露。
對于一些人對內陸核電站有恐慌情緒的問題,中國核學會人士認為:“民眾不清楚情況就會產生恐懼,這是很正常的,而且我們的政府是允許不同的聲音出現的。”“現在不必為反對聲音擔心。每個聲音都代表了不同的利益,國家政府機構會理性選擇的。”
“未來的《核安全法》將從法律層面上,保障公眾對核電廠建設的知情權。”核安全局人士向記者表示。環保部部長陳吉寧認為,也要強化核安全文化引領,推動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全民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