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就《山西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專題詢問辦法》舉行了新聞發布會,從立法目的、主要內容和亮點等方面作了介紹。
該辦法共十七條,對專題詢問的目的原則、議題選定、工作方案的制定、詢問和應詢的主體、組織實施程序、審議意見的處理、結果運用、新聞報道等,作了具體規定。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高國順在回答記者提問中表示,制定專題詢問辦法的原則是依法有序、公開透明、問題導向、注重實效。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世文對記者提出的“詢問問題涉密,是否需要回答,以及如何回答”作了回應,他說:“涉密問題必須回答,并將按照保密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來回答。”
此外,在議題選定方面,辦法規定了選擇的方向、方式、確定程序等,力求詢問議題聚焦改革工作難點、社會發展重點、群眾關心熱點。詢問人主要在常委會組成人員中產生,列席會議的本級人大代表也可以提出詢問,并明確了可以邀請公民旁聽。詢問結束后,承辦機構應對審議意見中要求解決的問題,進行連續跟蹤督辦。
此外,張世文表示,辦法的亮點有以下7個方面:
1、 目前,國家沒有關于專題詢問的專門法律,部分省、市人大常委會出臺的關于專題詢問的地方性法規中,只是對本級人大常委會的專題詢問工作作出規定。 我省的辦法對省、市、縣三級人大常委會開展專題詢問作了統一規范,這在全國尚屬首創。
2、 辦法明確了專題詢問與聽取審議有關報告、執法檢查、滿意度測評等多種監督方式相結合,有利于形成人大監督合力。
3、 辦法明確了專題詢問議題、專題詢問提綱的產生方式,堅持了問題導向,體現了突出重點。
4、 辦法對提出詢問作了明確要求,如規定詢問人提出的問題應當圍繞詢問提綱,結合應詢單位職責,緊扣議題、抓住關鍵、明確具體,不得事先告知應詢單位,體現了真詢真問。
5、 辦法對應詢人回答詢問提出了要求。如應詢人回答詢問應當直截了當、客觀準確。不能當場回答的,應當說明原因,經主持人同意后,可以在專題詢問會議結束后五日內書面答復詢問人并抄送人大承辦機構,體現了實事求是。
6、 辦法對審議意見的落實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如應詢單位制定整改方案,向人大報告整改情況,人大跟蹤監督,聽取整改報告并進行滿意度測評等,體現了人大監督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突出人大監督,重在支持“一府兩院”改進工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目的。
7、 辦法規定了對專題詢問宣傳報道的要求,向社會公開征集專題詢問議題,邀請公民旁聽專題詢問會議,體現了專題詢問的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