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綿陽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提高最新消息
我市2015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全面啟動,這是我市連續第11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根據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4月3日前,前3個月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全部補發到符合條件的企退人員手中。
調整的對象和時間:
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的退休(退職)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企業退休人員除外。據測算,我市享受調待政策人數達38萬余人,前3月補發基本養老金近2億。
調整的標準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辦法
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不含15年),對超過的年限(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每年增加7元。
(三)適度傾斜辦法
屬下列情形的企業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準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企業高齡退休人員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國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每月增加30元。
(3)原個體工商業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滿7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月增加40元。
2.艱苦邊遠地區新增退休人員
(5)年度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新增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其中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40元;三、四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50元;五、六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60元。艱苦邊遠地區的范圍和類別,按國人部發[2006]61號及川人發[2007]8號文件執行。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人員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
(6)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四)本次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企業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