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營改增政策正式實施,這對于降低企業稅負、促進服務業發展等具有重要意義。 有關“營改增”的實施辦法公布,表明人力資源服務業正式納入“營改增”,但人力資源行業里卻是一片“ 哀聲“。對于人力資源服務企業而言,稅負跟營改增前相比反而是有所增加的。對此問題,筆者邀請到國內頂級稅務專家陳啟宣,專業解讀營改增”對人力資源企業的稅負影響:
問題一:人力資源服務業現在發展情況如何?
陳啟宣: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越來越快,隨著我國近年來用工需求的不斷提升,人力資源服務行業面對的將是一個龐大的市場,目前國內共有將近5萬家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除了傳統的人力資源服務公司,還有51社保、金柚網,愛員工等是互聯網人力資源服務公司。
問題二:“營改增”后對人力資源企業的稅負有什么影響?
陳啟宣:“營改增”政策的提出和實施使得大部分人力資源企業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流轉稅負增加情況,這不僅與我國人力資源服務業的穩定、健康和可持續發展息息相關,還對人力資源直接相關的上下游企業也有顯著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四點:
1.稅率變化的影響
“營改增”前人力資源企業一般按5%繳納營業稅,“營改增”后按6%繳納增值稅,在無可抵扣進項稅的情況下,稅改后增值稅的稅負會大于稅改前營業稅的稅負。稅負差1%,在有可抵扣進項稅額的情況下,稅改后增值稅的稅負會小于稅改前營業稅的稅負,具體稅負差取決于可抵扣的多少。
2.計稅依據變化的影響
營業稅為價內稅,應納稅額等于營業收入乘以稅率,增值稅為價位稅,“營改增”后需要將營業收入換算成不含稅價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我們假設某人力資源企業“營改增”前年收入為A萬元,應交營業稅A5%=0.05A(萬元)。實際稅負5%,稅改后年收入不變,增值稅計價收入A除以(1+6%)=0.94A(萬元),在沒有可抵扣進項稅額的情況下,應交增值稅0.94A6%=0.0566A萬元,實際稅負5.66%,名義稅負差為6%-5%=1%,實際稅負差為5.66%-5%=0.66%,在有可抵扣進項稅額的情況下,稅負差會更小。也就是說價內稅轉為價外稅在沒有抵扣的情況下導致企業稅負增加,名義上增加1%,實際增加0.66%。
3.可抵扣項目的影響
“營改增”后,因增值稅的可抵扣性,購入固定資產的進項稅可以抵扣,企業應積極、合理地取得增值稅進項稅發票,抵減銷項稅,減少企業的實際稅負。同時,稅改后作為增值稅納稅人,人力資源企業同樣享受首次購進稅控系統專用設備的全額抵扣,企業可憑借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4.差額納稅的影響
“營改增”前,其代收代墊金額,予以合理扣除計算營業稅;“營改增”后,不能差額納稅,如若是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稅,其影響程度可想而知。稅改之前大多數人力資源企業也采用差額法納稅,對于可抵扣項目(如代收代付的工資社保公積金等)有明確的稅局文件支持。增值稅下,其代收代墊金額是否可予以合理扣除,還是個未知數。在無法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前提下,如若稅局不認可該部分成本能作為直接抵扣增值稅計稅依據,則整個行業的稅負將大大增加。
問題三:人力資源行業如何應對“營改增”稅負變化?
陳啟宣:
1.成立工作小組分別開展工作
目前,一站式人力資源服務商城愛員工內部已開始建立相關的“營改增”小組,如政策收集討論組:建立微信討論群,主要跟進“營改增”過程中的政策變化;同時,必須收集客戶的納稅人信息,區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以便開具相應的發票;供應商管理小組:供應商主要分為兩類,一是同行(外包委托),二是商品采購供應商,需了解供應商提供給本公司的發票類別,盡量選擇能夠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供應商。
2.加強行業協會配合,加強與稅局方面的溝通
有個現狀,人力資源服務公司遇到問題沒有統一的與監管部門對話的渠道,在此呼吁全國人力資源行業協會團結起來一起推動營改增差額納稅。在行業“營改增”過程中,需要充分與稅局進行溝通,包括通過企業自身、行業協會等多種渠道,愛員工正在跟中國勞動學會勞務派遣專委會積極溝通,擬組織人力資源公司與專委會座談,只有得到稅局的認可,才能合法合理的減少增值稅支出。目前,愛員工從事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多年,曾在廣州、北京等人力資源服務行業發展領先的區域工作,積累了一定政府關系人脈,見證過行業協會為促進人力資源市場健康發展所做種種努力。
隨著改革的推進,時間的推移,營改增的減稅效應,會進一步顯現,關于稅負增加的反映,有望逐步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