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集中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針對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治理活動正在全省進行。
據悉,此次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集中治理政策界限更加明確。集中治理的范圍是機關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工作人員和相關離退休人員。具體包括單位“吃空餉”和個人“吃空餉”兩類,機關、事業單位隱瞞事實、虛報人員編制或實有人數套取財政資金的,屬于單位“吃空餉”;機關、事業單位有關人員不在崗而違紀違規領取工資、津貼和補貼的,屬于個人“吃空餉”。
此外,還認定了個人“吃空餉”的6種情形:在機關事業單位掛名并未實際到崗上班,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因曠工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等原因,按照規定應當與單位終止人事關系,但仍在原單位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已與單位終止人事關系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仍按在職人員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仍由他人繼續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受黨紀政紀處分及行政、刑事處罰等,按規定應該停發或降低工資待遇,但仍未停發或按原標準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其他違紀違規領取工資、津貼補貼的。
為促使集中治理工作取得積極成效,這次集中治理不僅要求機關事業單位要及時在內部對編制內人員工資發放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干部職工的監督,各級“治理辦”還向全社會公布了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群眾的監督。對于群眾舉報的線索,將一查到底;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