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二胎新政策產假,四川二胎產假規定
近日人大常委會將修訂《計劃生育法》,其中取消晚婚晚育假的消息受到大家的關注,那么晚婚晚育假或將取消,四川何時開始實行呢?下文為大家整理了關于晚婚晚育假取消的消息,歡迎閱讀了解。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已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草案中刪除了晚婚晚育可以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并提出修正案自1月1日起施行。昨日,記者從多個權威渠道了解到,四川最早也要明年3月才有可能取消晚婚晚育假。
“修正后的第十八條刪除了鼓勵公民晚婚晚育。”一位參與修法的人士表示,原來的“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修正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修正案草案還提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待遇”。國家衛計委主任李斌在作說明時表示,晚婚晚育假的獎勵已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隴德表示,刪除晚婚晚育延長假期的獎勵意味著晚婚晚育假的取消。“但各地實施還要修訂相應法規條例,也需要一定的時間”。一位參與修法的人士表示,生二胎及合法合規生多胎的夫妻,會有延長生育假的獎勵。延長多少天則由各地研究制定。
現行《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實行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婦女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田萬國表示,目前省衛計委與省法制辦等部門正在起草修正案(草案),起草完成后,經省政府常務會通過,才能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獲得通過才會實施。修正案實施之前,四川的晚婚晚育假依然按照現行條例施行。
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鐘劍麟表示,最早提交審議時間要等到明年3月的省人大常委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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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年齡限制是多少歲?
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所謂“晚婚”,是指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結婚。
所謂“晚育”,是指女子24周歲后生育第一胎。
晚婚晚育是我國婚姻法所鼓勵的,也是我國現行的計劃生育政策。
晚婚的獎勵假期是否沒有了?
2015年12月21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根據全面兩孩政策的新形勢,草案中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計生法修正案草案對第二十五條作出修改,將“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對晚婚晚育夫妻的獎勵和福利,源自于1970年代起實施的計劃生育政策。在2001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規定:“第二十五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下面告訴您,各地即將失去的晚婚假的天數
地區晚婚假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重慶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5天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廣東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廣西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貴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黑龍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江蘇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江西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遼寧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內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寧夏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山東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
山西晚婚的婚假=一個月
陜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四川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云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浙江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海南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