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2日在北京舉行發布會,介紹中國的性別平等與婦女發展情況。全國婦聯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宋秀巖在回答中新社記者提問時表示,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作為中國第一部反家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簡稱“草案”)有四個亮點。
一是規定家庭暴力的預防措施。
宋秀巖表示,預防是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環節,草案確立了反家庭暴力遵循預防為主、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塬則,對開展宣傳教育、業務培訓工作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還有城鄉基層組織、人民調解組織做好預防工作都作出具體規定。
二是規定強制報告制度。
為了及時發現和制止家庭暴力,草案規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警方報案。還規定中小學、幼兒園、醫院及其工作人員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也應當及時報案。
叁是規定告誡制度。
宋秀巖表示,家庭暴力的情節有輕有重,“草案”規定了對不同情節的處理。對情節較重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乃至追究刑事責任﹔對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四是規定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
宋秀巖介紹說,在借鑒國外民事保護令制度,總結中國一部分地區法院開展人身保護令試點的基礎上,草案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包括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申請人、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等。草案還進一步明確了人身保護令的申請條件、作出條件、有效期和違反保護令的法律后果等。
“家庭暴力危害家庭成員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影響社會穩定的一個毒瘤!彼涡銕r說,全國婦聯、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多次在“兩會”上提出建議、議案和提案,希望能夠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據了解,“草案”已于8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上通過初審,目前正面向社會征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