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記者從中國鐵路客戶服務中心獲悉,為適應鐵路公共安全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鐵路部門對《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目錄》做了修訂,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的物品,絕大多數(shù)是目前已經(jīng)禁止和限制攜帶的物品,新的《禁帶目錄》將于1月10日起實行。
據(jù)了解,新的《禁帶目錄》帶來的主要變化是,將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利器、鈍器等列為禁止攜帶物品。例如,除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射釘槍、防衛(wèi)器、弓、弩等其他器具,都禁止攜帶進站上車。
新的《禁帶目錄》對安全火柴、普通打火機等可以限量攜帶的物品數(shù)量進行了調整。例如,旅客可攜帶的指甲油、去光劑、染發(fā)劑不超過20毫升;摩絲、發(fā)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不得超過120毫升;安全火柴限帶2小盒;普通打火機只能帶2個。
記者從宜昌東站值班站長、宜昌東站派出所了解到,旅客進站安檢流程沒有明顯變化。10日起,宜昌東站除了對進站乘車的人員進行“逢包必檢”以外,還在X光安檢儀旁邊配置了富有經(jīng)驗的安檢人員,對需再次檢查行李的乘客進行復檢。
一、請勿攜帶以下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軍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含空包彈、戰(zhàn)斗彈、檢驗彈、教練彈);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民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道具槍、仿真槍、發(fā)令槍、鋼珠槍、消防滅火槍等其他槍支;上述物品的樣品、仿制品。
軍人、武警、公安人員、民兵、射擊運動員等人員攜帶槍支子彈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辦理,并嚴格執(zhí)行槍彈分離等有關槍支管理規(guī)定。
二、請勿攜帶以下爆炸物品類:
炸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手雷、手榴彈等彈藥;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發(fā)爆器等爆破器材;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發(fā)令紙等各類煙花爆竹以及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煙火制品;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請勿攜帶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射釘槍、防衛(wèi)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四、請勿攜帶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y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制品等易燃液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fā)泡劑H等易燃固體;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濕易燃物品;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五、請勿攜帶以下劇毒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性、危險性物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劇毒化學品以及毒鼠強等劇毒農(nóng)藥(含滅鼠藥、殺蟲藥);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注有酸液或堿液的)、汞(水銀)等腐蝕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乙肝病毒、炭疽桿菌、結核桿菌、艾滋病病毒等傳染病病原體;《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險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質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
六、請勿攜帶以下危害列車運行安全或公共衛(wèi)生的物品:
可能干擾列車信號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活動物(導盲犬除外),可能妨礙公共衛(wèi)生的物品,能夠損壞或者污染車站、列車服務設施、設備、備品的物品。
七、限量攜帶以下物品: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發(fā)劑;不超過120毫升的冷燙精、摩絲、發(fā)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機2個。
八、其他禁止和限制旅客攜帶物品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辦理。
在這里鄒城鐵警也提醒廣大旅客: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為了避免耽誤您的行程,旅客進站乘車時切勿攜帶以上規(guī)定物品,鐵路公安機關查處攜帶以上物品的,將視情予以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將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