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稅收減免政策有哪些?
進入新世紀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新時期“三農”工作的認識有了質的提高。在做法上改變了對農村和農民的索取,而是提出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方針。多予,就是要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和增加對農民的各項補貼,為農民增收、農業發展創造條件。少取,就是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合法權益。放活,就是搞活農村經營機制,消除體制束縛和政策障礙,給予農民更多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激發農民自主創業增收的積極性。對農業稅收實行減免正是符合少取的方針。
我國是2006年起全面取消了農業稅。而現在的農業稅收減免政策所指的農業稅收是農產品稅。即購買和銷售農產品時繳納的增值稅和所得稅的減免。
那請問減免的內容包括什么?
政策明確規定,農民銷售自產農產品以及參與農村流通時應享受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方面的優惠。對專營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和捕撈業的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凡其經營項目屬于農業稅、牧業稅征稅范圍且已征收農業稅、牧業稅的,對其所得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政策;提高了個人、個體工商戶和銷售農產品的個體工商戶的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明確了取消農業特產稅后,對減征、免征農業稅或牧業稅地區的個人或個體工商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和捕撈業且經營項目屬于農業稅(包括農林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其取得的上述4業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那么到底哪些屬于農業產品范圍呢?在《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上是這么定義的:農業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
其實,“農業產品”也只有在較為嚴謹的稅收法規中作出過定義,而且有所特指,即為列舉項目中的“初級產品”;雖然在一些稅收法規和稅收實務中常有“農產品”一詞,卻沒有對“農產品”作出過明確的定義。所以,我們要搞清楚兩個問題:一是“農產品”和“農業產品”到底是否等同?二是“農業產品”中的“初級產品”又如何理解?
事實上,在日常經濟生活中使用的“農產品”只是通俗的說法,沒有嚴密和清晰的定義界限,范圍比較寬泛;通常情況下,稅收法規和稅收實務中的“農產品”就是“農業產品”的替代詞(相當于“農業產品”的簡稱),但在具體適用時一定有所特指,如“初級農產品”、“免稅農產品”等!稗r業產品”是在國民經濟領域和法律層面使用的概念,在表述和使用上具有“規范和標準”的色彩,在具體適用時往往也會出現特指,范圍較狹隘。簡單點說,二者在稅收環境中等同,稅收環境與其他環境相比較則不一定等同。不少農業生產者就是因為有此誤區,而蒙受了利益損害,覺得有些冤屈。
對于“農業產品”中的“初級產品”,稅法中使用了分類列舉法:如植物類中的茶葉,各種毛茶(如紅毛茶、綠毛茶、烏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是初級產品,但精制茶、邊銷茶及摻兌各種物的茶和茶飲料就不是;花生,未經炒制過的是初級產品,而炒制后就不是;苗木,只要活著就一定是初級產品。所以,在實務中大致可以這樣理解:凡是鮮、活、生或者只是經過簡單初加工的農業產品往往是初級產品,但到底是不是,仍只能以法規的列舉為準。
怎樣才能正確獲得農業產品稅收優惠?
要正確獲取農業產品稅收優惠,理解和記住三個要領,并且能做到就行,那就是:納入稅務管理是前提,規范經營、正確核算是核心,按時報備是關鍵。
納入稅務管理的標志是辦理稅務登記,并按規定開始納稅申報。稅法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都要辦理稅務登記,而且不管是否有稅收減免,都要正常進行納稅申報,否則,所有的減免稅都不成立。這是一個不能越過的大前提。
對農業產品行業的減免稅管理來說,除了上述普遍適用所有納稅人的規定外,還有專門針對方便農民辦稅的規定,核心是對農業生產者自產自銷農業產品的稅務管理,允許其將納稅申報、稅收減免與
開具三者一次性即時辦理完畢。
在此要跟廣大農民朋友強調,現實中,不少農業產品生產者,特別是一些規模較大且應當的農戶,經常誤認為反正是免稅,辦不、報不報稅沒關系,只有到自己要用了、急了、沒辦法了,才去,還覺得“規矩”太多,手續太繁。事實上,前已經產生的銷售是不能免稅的,而且還很可能會造成諸如“偷稅”等涉稅違法問題。所以稅務登記是不可省略的步驟。
2015年已經接近尾聲,你拿到國家的補貼了嗎?又拿到了多少呢?想要拿補貼,首先要知道國家都有哪些補貼,自己可以申報哪個項目,所以,我們整理了的扶持資金項目合集,一起看一看,有沒有你適合的項目:
農業部
種養類
(1)畜禽良種基地項目申報;(2)商品糧良種繁育基地項目申報;(3)小雜糧良種繁育基地項目申報;(4)水產良種繁育基地項目申報;(5)蔬菜(食用菌)良種繁育基地項目申報;(6)茶葉良種繁育基地項目申報;(7)花卉良種繁育基地項目申報;(8)標準化畜禽養殖小區試點項目;(9)水果良種繁育示范基地項目申報;(10)桑蠶良種繁育示范基地項目申報;(11)深水網箱養殖基地項目申報;(12)秸稈養畜項目申報;(13)沼氣工程項目申報;(14)經濟林類項目申報;(15)設施農業類項目申報;(16)高產攻關作物項目申報
加工類
(1)糧食加工項目申報;(2)果蔬加工項目申報;(3)畜產品加工類項目申報;(4)油料加工類項目申報;(5)水產品加工類項目申報;(6)生物工程類項目申報;(7)農業高技術產業化項目申報;(8)食品加工類項目申報;(9)液態奶加工類項目申報;(10)酒花麥芽類加工項目申報
流通設施類
(1)保鮮類項目申報;(2)集散地批發市場項目申報
基本建設類
(1)中低產田改造項目申報;(2)節水灌溉項目申報;(3)田間水電路改造項目申報;(4)中小型灌區水庫改造項目申報;(5)鹽堿地改造項目申報;(6)沙荒地改造項目申報;(7)草地建設項目申報
發改委
(1)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與現代農業高技術工程項目申報;(2)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項目申報;(3)現代中藥產業發展項目申報
財政部
(1)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申報;(2)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申報;(3)中藥材生產扶持資金項目申報;(4)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專項項目申報
商務部
(1)“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試點項目;(2)農產品流通“綠色通道”項目
科技部
(1)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報;(2)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的申報;(3)國家推廣計劃項目申報;(4)國家高新技術科研項目申報
國家項目,到底能給多少錢?
財政部部分項目扶持資金額度
1.龍頭企業帶動產業發展和“一縣一特”產業發展試點項目(300-800萬)
2.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經營項目(50萬-300萬)
3.農業綜合開發林業專項(不低于120萬)
4.農業綜合開發新型合作示范項目(50萬-200萬)
5.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500萬左右)
6.現代農業園區試點申報立項(1000-2000萬)
7.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項目(不低于1000萬)
農業部部分項目扶持資金額度
1.扶持“菜籃子”產品生產項目(300萬以內)
2.農業綜合開發農業部專項(良種繁育、優勢特色種養項目200-500萬)
3.大中型沼氣工程中央投資項目 (100-200萬)
4.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項目總投資的30%左右)
發改委部分項目扶持資金額度
1.現代農業示范項目(200萬-2億)
2.重點產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項目(項目總投資的10%)
3.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項目總投資10%左右)
4.經貿領域中央投資項目(500萬左右)
5.節能改造財政獎勵備選項目(項目總投資的10%左右)
6.生豬標準化養殖場(小區)建設項目(30-100萬)
7.奶牛標準化養殖小區(場)建設項目(80-170萬)
8.生物質能綜合利用示范項目(項目總投資的10%左右)
其他項目扶持資金額度
能源局: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補助資金(2500萬)
科技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60-300萬)
科技部: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現代農業領域項目(不超過80萬)
科技部:富民強縣工程(一般300萬以下)
工信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300萬)
扶貧辦:產業化扶貧項目(500萬)
2016農業補貼“愛上”誰?
1、土地改革進一步“促家庭式流轉”
一方面,土地流轉試點以來,地方政府的政策傾斜,金融領域的寬松政策,大量資本盲目的進軍農業,規模化的土地流轉并沒有帶來農業的規;、現代化。另一方面,2015年我國面臨通縮壓力,國家會進一步加大土改力度,2015年土地改革將會傾向“適度規模的家庭經營”。農地流轉、財產權抵押、建設用地入市等試點將進一步擴大。
2、農業專項扶持資金向“示范園”傾斜
專項資金較2013年加大了示范專項的力度。之前的專項資金更重視規;^域化,國內五花八門的農業項目放任式發展,出現了“撂荒地”“撂荒項目”的怪現象,鑒于此,國家專項扶持資金更傾向于“示范化”。
3、專項資金傾斜于“產業鏈”的打造
我國首次把加工類合作社示范社單項列出,計劃2014~發展1000家國家級加工合作社示范社。補貼資金從高標準設施農業、規模化種植、養殖向產品儲存、加工、流通等加大比重。鼓勵農業企業與農戶、農民合作社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實現合理分工、互利共贏。
4、環境評價占據專項的“一票否決”地位
霧霾的持續強勁,土壤的板結與污染,水土缺失依舊是我們迫切改善的重大問題,我國環境承載能力已經達到或接近上限,農業項目的評價必須以不能破壞甚至能改善良好生態環境。因此環評將是農業補貼及專項扶持資金不可或缺的評價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