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日前聯合下發《湖北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這標志著湖北省公車改革進入實施階段。據測算,湖北省、市、縣各級車改后的公車數量將壓縮51%,年公務交通總支出比車改前減少數億元。
根據方案,湖北參與公車改革的機構包括全省各級黨政機關。垂直管理系統駐地方單位按照屬地化原則,與駐在地公車改革同步推進。
參與公車改革的廳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將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行政區域內公務出行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超出公務交通補貼范圍的公務出行按差旅費規定執行。
公務交通補貼隨工資按月發放。補貼標準為:省級黨政機關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按廳局級、縣處級、鄉科級和科員及以下分4檔,分別為1690元/月、1040元/月、650元/月、450元/月。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根據本地區財政狀況、節支目標等確定補貼層級和標準,但不得高于中央對應層級補貼標準的130%(廳局級1690元/月、縣處級1040元/月、鄉科級650元/月)。
根據方案,湖北省力爭于8月前基本完成省級黨政機關公車改革,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縣、鄉級公車改革,適時啟動其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公車改革,用兩年左右時間全面完成改革。
我國公務員群體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不僅是因為我國公務員的人數眾多,還因為他們職位的特殊性。所以任何有關公務員的新聞一直都是人們關注的焦點。公務員用車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這里為您介紹最新的2015湖北公車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以及公務員車改標準等問題。湖北省公務用車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說,實現最大限度節約是此次公車改革的目標之一。
湖北省改革實施方案明確,省、市、縣各級車改后的公務交通支出要低于改革前支出總額。各市、縣可根據本地區財政情況,合理確定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可細化級別,但不得突破中央對應層級標準的130%。
另外,湖北省還結合實際情況規定,少數民族自治地區和邊遠地區車補標準可相應上浮,但不得高于中央對應層級補貼標準的150%(廳局級1950元/月、縣處級1200元/月、鄉科級750元/月),已有18個市縣可享受這一政策。
鑒于同一單位,不同崗位用車次數也不一定相同。方案規定,各單位可從公務交通補貼中劃出不超過補貼總額的10%作為單位統籌經費,解決不同崗位之間不均衡問題。
湖北省還將出臺保留車輛用車相關規定,并為保留車輛安裝識別號牌和GPS定位系統,監控車輛運行軌跡,繼續實施節假日公車定點封存制度,每月開展暗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