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的統一要求,各地方黨政機關車改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那么,江蘇的公務車改革到底怎么進行,一直備受關注。記者昨從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獲悉,目前江蘇的車改總體方案已獲中央批準。
“一旦準備工作基本就緒就可實施。具體實施時間要視準備工作而定,省里也會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中央要求各地公車改革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江蘇省肯定要按這個時間表組織實施。”江蘇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我省車改總體方案已獲中央批準,但組織實施涉及許多具體問題,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準備工作越細致周密,組織實施就越順利。
對于車改方案中,市民關注的交通補貼額度還有公車司機安置等問題,該負責人表示,此次公車改革,中央對參改單位、參改人員、參改車輛、改革總的節支率等有明確要求,車改后的公務交通補貼也有上限規定,我省均嚴格執行中央規定。
而對于公車司機等司勤人員的安置,我省也將嚴格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制定相應的指導意見。
當然,車改也不能影響到正常的公務活動以及公務人員的正常出行,對此,江蘇省在車改總體方案中明確要求各市、縣(市、區)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務體系,加快推進農村公共交通建設,完善出租車市場化運營管理方式,增加社會化交通產品供給,積極發展適合公務出行的市場化交通定制服務,要及時研究解決公務出行遇到的實際問題,確保改革后公務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去年底公布的《江蘇省機關事務管理辦法》提出,從2015年起在全省推行公車改革,明確地方各級政府應當改革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從嚴配備定向化保障的公務用車。《辦法》要求,政府各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規定配備和使用公務用車,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非工作期間回單位停放制度。公務用車的購置、保險、維修、加油等應當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超標配車情節嚴重的領導干部甚至會面臨被撤職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