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新聞通氣會在昌舉行
11月10日下午,省政府新聞辦、省發改委聯合召開江西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新聞通氣會,省發改委副主任李志剛就全省公務車用車制度改革有關情況向媒體通氣。省政府新聞發布處處長陳惠龍主持發布會。
據悉,10月11日,中央車改領導小組正式批復了我省公車改革總體方案和省直實施方案;10月31日,省公車改革領導小組召開了全省公車改革工作動員大會,意味著全省公車改革正式啟動;11月5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我省公車改革總體方案和省直實施方案。
李志剛指出,公車改革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群關系的重要舉措,是降低行政運行成本、建設節約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優化公共資源配置的重要內容。
在推進改革過程中,我省各地各部門將按照中央批復精神和全省總體方案、省直實施方案要求操作,確保不打折扣,不搞變通,不出偏差。一是在改革范圍上做到應改盡改。二是在正常公務出行保障上做到改革創新。改革后各類公務出行實行定向化保障與社會化保障相結合的模式,除定向化保障外,其他普通公務出行全部實行社會化公共交通保障。各地各部門將用改革的辦法、創新的思路、科學的手段,完善城市公交服務體系,增加或調整公交線路,引導出租車公司增配車輛,增加社會化交通供給。三是在改革后的支出上做到節約開支。在補貼層級劃分上,省直黨政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公務交通補貼層級劃分為四檔,分別為:廳(局)級、處級、科級、科員及以下(含機關行政編制工勤人員)共四個層級;在補貼標準上,不突破國家規定上限標準,確定為:廳(局)級每人每月1690元,處級每人每月1040元,科級每人每月650元,科員及以下(含機關行政編制工勤人員)每人每月500元。各設區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合理確定,但層級原則上不少于廳(局)級、處級、正科級、副科級、科員及以下五檔,每一檔次補貼標準不能高于國家規定的同級標準的上限。四是在司勤人員安置和車輛處置上做到公平公正。在司勤人員安置上,明確了競聘上崗、內部轉崗、允許提前離崗等七種途徑。在車輛處置上,統一組織開展取消車輛的鑒定評估和公開拍賣,除必須報廢的黃標車和老舊車輛外,其他車輛全部面向社會公開拍賣,不針對公務員搞任何特殊照顧,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干部職工和社會的監督,杜絕暗箱操作,做到規范有序、陽光透明。五是在保留車輛的管理上做到嚴格規范。對保留車輛實行標識化管理,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外,按規定保留的機要通信、應急公務、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一線執法執勤用車的號牌統一變更為尾號為“G”(贛M-xxxxG)的專門號段,并向社會公開。對管理不嚴、公車私用、違規借車、監督不力等行為明確追責問責規定,對“既拿錢又坐車”等踩紅線、踏雷區的行為堅持零容忍,絕不姑息遷就。
10月31日動員大會召開后,全省黨政機關及參公事業單位的公車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各地各部門按照全省總體方案的要求,都已制定了本地區、本部門改革進程表,細化了工作思路,明確了各個階段的工作任務。省直部門和設區市11月底前將形成具體落實方案報省車改領導小組審批,今年底前,全省黨政機關及參公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基本完成。同時,我省將緊跟國家政策動態,在適當時候啟動國有企事業單位公車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車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