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主任葉興慶在“新型城鎮化與土地制度改革”研討會上透露,在全國人大授權33個縣進行為期3年的土改試點之后,中國將在2018年全面推進土地制度改革,“究竟是往前走,還是往后退,還要再跟蹤、觀察”。
據4月19日消息,葉興慶在國家發改委城市中心主辦、上海市發改委和上海臨港管委會協辦的中國城鎮化高層國際論壇期間作此表示,這是有關部門首次披露中國涉及“三地”的土地改革全面啟動的時間。
葉興慶坦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曾做過研究,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對土地征遷、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制度進行改革,會涉及8部法律、24個條款進行修改。這意味著,在33個縣(市、區)之外,國內一些地方涉及“三地”的土改(如浙江樂清的宅基地在農業戶籍人口間的跨村流轉),本身就與土地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相沖突。
他舉例說,《土地管理法》47條規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這固然為工業化、城鎮化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獲得土地的渠道,但許多地方的土地征遷“要地不要人”,使得農民無法獲得土地增值收益。他透露,征地制度改革要按照公共利益原則制定“征地目錄”,參考經濟發展水平、農民收入水平、土地區位等因素,綜合考慮征地價格 ——這就需要修改《土地管理法》47條。
葉興慶表示,城市建成區和城鄉結合部的集體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達到4200多萬畝,但它們的權能小于國有土地,原先不能進行抵押,按照本次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上市不能突破規劃用途管制。根據《憲法》規定:“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但經營性建設用地上市后,城市建成區內的土地就可能存在大量的集體土地。
對于城里人到農村買房的“小產權房轉正”問題,葉興慶明確,之所以中央決策和社會需求存在差距,有兩大原因:一是我國人多地少,應當集約用地,不應該鼓勵一戶家庭有多套住房,甚至到農村去買二套房、三套房;二是宅基地是農民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的一種體現,免費申請,無償獲得,而城市國有土地是有償出讓的;三是與城市國有土地40年、50年、70年的使用年限不同,宅基地是沒有使用年限的,假設自由買賣的宅基地可以無限期使用,就變成了所有權買賣,這跟《憲法》相沖突。
招商證券分析師表示,通過土改,農資行業集中度有望提高,龍頭迎發展良機。隨著農業改革創新的推進,新型城鎮化將加快專業化分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壯大,農業走向規模化經營之路。A股中土改概念股北大荒、金正大、芭田股份等,后期值得重點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