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對保健食品、網絡食品交易、食品添加劑等當前食品監管中存在的難點問題都有涉及,讓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商家承擔連帶責任;國家工商總局發文規定,電商大促10月1日起不得限定退貨條件;民政部將再次提高各類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和補助標準,在這次提標中將重點向參加過抗戰的老戰士傾斜,通過多種手段來確實保障他們的生活;《山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明確,用人單位應當為在職女職工每人每月發放不低于三十元的衛生費……自今年10月1日起,從中央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規開始實施。
中央:
《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實施
食品不合格賠償保底千元
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食品安全法》將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諸多熱點問題被消費者寄予厚望,消費者最關心什么?食品安全維權還有哪些難點?昨天,北京消協依托消費者網發布最新調查報告,數據顯示,消費者最關心的問題是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問題。對于維權難,消費者認為當前食品消費維權主要難在取證、檢測和責任不好認定上。
“您最關心新《食品安全法》哪些內容?”29.49%消費者選擇“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排在第一位,之后依次為加大處罰力度、千元保底賠償和確立首負責任制。
數據說明,消費者最關心的,是構建一套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管理體系,嚴格規范食品經營主體行為,提升消費者的消費信心。其次是關心加大處罰力度,形成有效震懾;設置千元保底賠償,激發消費者依法維權熱情;確立首負責任制,為消費者依法維權提供方便。
與消費者不同的是,經營者對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明確網絡食品交易主體責任、確立首負責任制等有關制度建設表現得更加關心,而對聲明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藥物、加大處罰力度及設置“千元保底賠償”等有關懲罰和監督的條款,卻明顯缺乏關注與重視。
10月1日起提高抗戰老戰士優撫補助標準
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發布會上介紹,民政部將在10月1號再次提高各類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和補助標準,在這次提標中將重點向參加過抗戰的老戰士傾斜,通過多種手段來確實保障他們的生活。
近日,民政部剛下發通知,向抗戰老兵發放5000塊錢的生活補助和抗戰勝利70周年紀念章,其中也包括國民黨的抗戰老兵。
竇玉沛介紹,民政部所掌握國民黨的抗日老兵數量是6000多人。民政部所服務保障的抗戰老兵一般都是在鄉的。這些人可能生活相對比較困難,民政部發放補助的條件是參加過抗戰,后來在解放戰爭中起義投誠,或者參加完抗戰回鄉務農。目前,民政部服務保障的抗戰老兵和老同志是5萬多人,給每個人發放5000塊錢。
竇玉沛同時介紹,民政部平時對參加過抗戰的在鄉的老戰士都有生活補助,目前中央補助的標準是每年7000多元,有些地方根據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還要高一些。
《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10月1日起實施
工商總局:電商大促10月1日起不得限定退貨條件
年末“雙11”、“雙12”等電商“大促”離我們越來越近了。今年電商“大促”中,如果再出現“預售不享受7天無理由退換貨”、“贈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條款,將得到遏制。工商總局發布《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從10月1日開始,電商平臺再進行集中促銷活動如出現上述違反“規定”的行為,可能會被查處。
根據《規定》,網絡集中促銷,是指在特定時間內,網絡集中促銷組織者即第三方交易平臺組織經營者在互聯網上,通過提供優惠條件開展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
其中,作為集中促銷的組織者第三方交易平臺應當記錄、保存促銷活動期間在其平臺上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信息內容及其發布時間。同時,交易平臺需對網絡商戶的促銷活動進行檢查監控,如發現商戶有違法違規的行為,可以停止對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臺服務,并予公示。
對于此前“雙11”中曾經出現部分店家規定預售商品無質量問題不得退換貨,且得到了交易平臺的支持等問題,此次《規定》中明確要求,第三方交易平臺不得采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關于取消有關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10月1日起實施
兩部門取消船舶港務費等七項水運涉企收費
記者從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從今年10月1日起,船舶港務費、特種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護航費、船舶臨時登記費、船舶煙囪標志或公司旗注冊費、船舶更名或船籍港變更費、船舶國籍證書費、廢鋼船登記費等7項中央級設立的有關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將被取消。
兩部門表示,此舉旨在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收費清理改革的工作部署,并切實減輕航運企業負擔,促進長江經濟帶發展。
根據兩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取消有關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兩部門要求各省(區、市)財政、價格部門要對省級設立的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清理。取消屬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以及主要目的是養人、違背市場經濟基本原則的不合理收費項目。堅決取締違規設立的收費項目。
甘肅:
甘肅社會救助條例10月1日起實施
全省年均救助人數達1200萬
甘肅省政府新聞辦舉辦發布會,通報《甘肅省社會救助條例》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據悉,該條例是甘肅省首部、也是全國省級層面第二家出臺的全面統籌規范各類社會救助制度的地方性法規,對推進全省社會救助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甘肅省民政廳廳長肖慶平介紹,甘肅省情比較特殊,貧困人口相對較多,僅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三項制度性救助就達430多萬人,加上災害救助、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各種應急性救助,年均救助人數約1200萬,接近全省總人口的一半。為此,條例放眼于依法治省、聚焦于依法救助、致力于助推扶貧,是一部針對性、指導性和實踐性都很強的地方性法規。
肖慶平介紹,條例緊貼省情實際,對“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以及“社會力量參與”等內容深入細化完善,使“8+1”救助體系更具有甘肅特色,更利于助推發展,更便于操作實施,增強了貫徹落實的針對性和指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