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正式公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優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閑度假創造有利條件”。
從政策執行的角度講,“2.5天小短假”的提出,讓帶薪休假又往前走了一步,有誠意有想象力,也體現了很好的政策導向。然而,徹底讓普通勞動者走出“休不休”的糾結,放假形式需要怎樣改進?還有哪些方式值得探索?不妨聽聽微友們的建議——編者
把休假列入用工成本
朋友是一名基層公務員,某次和她聊起帶薪休假的問題,她嘆了口氣說“太難”。因為她所在單位的在崗人員,幾乎是“一個蘿卜一個坑”。她負責的窗口業務,只有她和同事兩個人,還分別負責不同的業務流程。她若是休假,另一個人就壓力山大,得忙成陀螺了。
對她而言,帶薪休假是件“沒那么簡單”的事。這也是很多基層公務員都面臨的尷尬和無奈。其實,各行各業都面臨同樣的問題。說到底,人手不夠,就是因為在具體制度安排上,沒有預先把帶薪休假的需要作為用工成本算進去。如此一來,本該由單位考慮的人員休替問題,就變成了職工個人“棄之可惜、食之無味”的思想包袱。一年幾天的輕松寫意,和其余300多天上司的眼色,如此不對稱的選擇,只會讓帶薪休假近在眼前,又難以企及。
在法律規定出臺多年后,正當的休假依然成為困擾,無疑需要更有可操作性的規定。而國家鼓勵“2.5天小短假”,真的是一個務實的進步,讓普通職工看到了希望。
化整為零以減少沖擊
上班族無疑都有帶薪休假的需求,家里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事情要處理。比如親戚來了,需要接待;孩子暑假了,想好好陪一下;朋友婚禮,結婚地點在外地……可如果休假就得扣薪水,對工薪族來說,似乎有點不劃算。國家雖然支持帶薪休假,但工薪族不可能不考慮老板的想法,至少要盡量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沖擊。
竊以為,“化整為零”的休假方式,或許更能讓雙方接受。以我們單位為例,員工因私請假,按規定要被扣除相應績效。為了響應國家規定,單位又出臺了一個規定,可以將個人的因私請假天數,抵減當年應休假期,相應績效不會被扣除。把一整段的假期,拆成零散的片段,這樣對單位影響最小,也容易落實。
帶薪休假,本來應該是硬杠杠,但觀念轉變和制度調整總要一個過程。在逆水行舟的時候,選擇沖突最小、利益共振的方式,比一刀切地強硬推進要好得多。也只有雙贏,才能為帶薪休假制度盡快卸下心理層面的包袱。
有了共識還要“打補丁”
之前帶薪休假的泛泛規定,雖然政策初衷也充滿溫情,可惜一到落實就往往打折扣,仍然只是“紙上福利”。而“2.5天小長假”的提出,不僅釋放了更大的善意,展示了政府推進這一福利的決心,也符合幫新事物站穩腳跟的現實邏輯。一紙令下只是第一步,真正落地顯然要經過多次反復,并不斷施加新的推力。
熟悉電腦操作系統的人都知道,系統軟件安裝完之后,要保證系統正常運轉,需要不斷地“打補丁”,把系統漏洞堵上。帶薪休假也是如此,基本的共識有了,剩下的就是制度的修正和細節的落實。比如,有單位就在年度目標任務中,添了一項“落實休假比例”,對制度落實的實際情況進行考核。再比如,有些地方的勞動監察部門,對單位、企業落實帶薪休假的情況嚴加監察,讓休假不再“羞答答”。
當然,不同的地區和單位,情況不一樣,需要打的“補丁”也不盡相同。只有將靈活性和制度剛性結合起來,才能讓帶薪休假在更大范圍、更高程度上變為現實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