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士官轉業安置政策,重慶士官轉業安置退伍費最新政策你好,來信收悉,現回復如下:
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11】10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服現役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后,屬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安置對象,又安置地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安排工作。安置去向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以及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的企業。如退役時選擇自主就業,則由接收地人民政府發給一次性經濟補助金,其標準:城鎮、農村退役士兵分別按每服役1年不低于8000元、5000元標準發放。還可以免費參加政府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培訓結束后由培訓機構推薦就業。同時,享受自主就業創業的各種優惠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