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記者從南昌市人社局獲悉,本月開始,南昌將對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進行調整審核。
按照調整審核原則,用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按本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確定,職工個人的月繳費基數按上年度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
據介紹,度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使用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統一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我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使用的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852元/月。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使用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南昌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度使用的南昌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216元/月。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可按靈活就業人員標準繳費。
相關審核工作將于9月30日結束,在截止日前仍未送審或拒絕提供資料審核的用人單位,社保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度繳費基數的110%確定度繳費基數,同時,經辦機構將依據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