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產權房新政策清理名單和最新消息
十八屆三中全會后,北京農村土地制度將如何改革?對此,副市長林克慶介紹,主要是解決好農村承包土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三塊地”的問題。
作為全國清理整治小產權房的試點城市,北京市國土局、市住建委日前向國土部、住建部提出了對小產權房處置的意見,建議對六類情況的小產權房依法拆除。
“不能搞大躍進、不能強迫命令、不能行政瞎指揮”,北京市委書記郭金龍在昨天召開的全市農村工作會上明確土地流轉中堅守的紀律。
副市長林克慶則表示,北京正在編制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規劃,今年還將加快農村宅基地地籍調查,但不能讓披著舊村改造、設施農業“馬甲”的“小產權房”招搖于市。
將下達人口調控指標
十八屆三中全會后,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受到關注。昨天農村工作會上,統一下發了《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 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的意見》(討論稿),其中重點提到這個內容。
對此,市委書記郭金龍強調,北京在土地流轉過程中,“不能搞大躍進、不能強迫命令、不能行政瞎指揮”,這個基本制度不能亂。同時,今年將向各區縣下達人口調控指標,以業控人,整治城鄉結合部和出租房,清退小商品市場、一般加工業等不符合城市定位產業。
“三塊地”被重點關注
副市長林克慶介紹,農村土地改革主要是解決好農村承包土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三塊地”的問題,鼓勵區縣根據實際申報試點。
哪些社會資本可以投資農用地呢?林克慶說,農用地今年起將有序實現承包權和經營權的分置并行,鼓勵有規模的、真正愿意扎根郊區的工商資本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但必須堅持用途管制,防止土地“非農化”。
據介紹,目前北京正在編制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規劃,加快農村宅基地地籍調查。對農民宅基地,在保障用益物權前提下,慎重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還將繼續試點把閑置農民住房通過集體經濟組織盤活利用。
防“一拆致富”變游民
“‘小產權房’和違法建設要堅決遏制”,林克慶特別指出,絕不能讓披著舊村改造、設施農業“馬甲”的“小產權房”招搖于市,更不能以新型農村社區、休閑觀光農業等名義搞違法建設。各級干部要帶頭做到不參與違法建設、不購買“小產權房”。
在土地流轉過程中,也不能讓一批農民單純依賴于吃地租、“吃瓦片”,甚至“一拆致富”后變成無業游民,要幫助他們解決長遠生計。
“三塊地”怎么改革?
農用地
現狀:全市耕地面積324.8萬畝,其中基本農田280萬畝,資源很有限。而種植面積在30畝以下家庭經營比例仍在50%以上。
解決方向:將推動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主體流轉,有序實現承包權和經營權分置并行,探索農民以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入股發展。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現狀:農村有很大的挖潛空間,此前大興西紅門、海淀東升試點鄉鎮統籌、集約高效利用的做法,提供了經驗。
解決方向:北京正在編制集體建設用地規劃,爭取探索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試點,以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林克慶說:“這個試點需要中央批準才可進行”。同時擴大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集約高效利用的試點,實現產業升級、人口調控等目標。
宅基地
現狀:郊區出現了大量的“空心村”和農民閑置住房,這些“沉睡的資產”需要喚醒。
解決方向:加快農村宅基地地籍調查。在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前提下,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繼續試點將閑置農民住房通過集體經濟組織盤活利用,發展符合鄉村功能定位的鄉村旅游、養老等產業。 新京報記者 廖愛玲
部分小產權房有望納入公租房
北京向兩部委建議分類處理小產權房,六類情形小產權房拆除。
國土資源部網站昨日發布的信息顯示,北京市國土局、市住建委日前向國土部、住建部報送小產權房查處情況時建議,對小產權房進行分類處理,認為應當對六類情形小產權房依法依規進行拆除。對于“已建未售”的小產權房小區或房屋,可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等政策性房源范圍。
Q1 已拆除多少小產權房?
逾三萬平米
北京是全國清理整治小產權房的試點城市。2012年6月起,北京開展了“小產權房”的清理整治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共清理認定并公開曝光了85個“小產權房”項目,以及23個以汽車營地、生態農莊、私家菜園等名義違法建設、租售的變相“小產權房”項目。
自去年11月底以來,北京總計拆除建筑面積3.15萬平方米的小產權房。去年11月,強制拆除了昌平區崔村鎮、南口鎮2處小產權房;去年12月,強制拆除了昌平區沙河鎮的“溫馨公寓”項目、“泰安公寓”項目,通州區宋莊鎮小堡村的“賞石苑”項目。
Q2 哪些小產權房可能被拆?
有六種情形
北京市在給兩部委報送查處情況的同時,還向兩部委提出了對小產權房處置的意見。
專家認為,這是因為“小產權房”的處理要依據國家相關部門出臺的政策,北京則是根據自身摸底和調查的情況,向有關部委提出建議。
在北京的這份意見中,六類情況的小產權房被建議依法拆除。這六類情形分別是:1、經檢測鑒定,房屋質量達不到國家或北京市有關標準,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或安全隱患,又不能采取可行措施予以整改消除的;2、土地利用現狀為耕地,總體規劃為一般農用地、基本農田的;3、占用土地為一級水源保護區的;4、占用公共道路、綠地、河道、高壓供電走廊、壓占地下管線的;5、嚴重影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規劃的;6、破壞或影響文物保護和風景名勝區的。此外,“其他依法應當拆除的情形”也應拆除。
Q3 已購買的小產權房咋辦?
政策還沒定
北京市還建議,對“已建未售”的小產權房小區或房屋,如果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規劃的,應“既處理人,又處理事”,對沒收處罰的,由政府組織具體落實程序,不得“明沒收,暗返還”。
同時,要對房屋進行質量與安全檢測,對質量合格并符合有關政策條件的,可補辦用地等審批手續,或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等政策性房源范圍。
而對已經購買的小產權房,北京市建議,對“已建已售”小區或房屋進行處理,需先行研究政策及具體操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