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城、鄉居民社區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從2012年7月1日起執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采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的籌資方式,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
一、哪些人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凡具有我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及其他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非從業居民、農牧民,均可在戶籍所在地參保。
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城鄉居民和農牧民養老保險統一政策,合并實施,全面推進;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與我市經濟發展及各個方面承受能相適應,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政府主導和居民自愿相結合,引導城市居民普遍參保;實行市級統籌,分級管理。
三、怎么辦理參保手續?
參保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復印件(A4紙正中,雙面復印)、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將資料交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協辦員,同時填寫《包頭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若本人無法填寫,可由親屬或協辦員代填,但須本人簽字(或簽章),并在登記表上按本人指紋。也可帶資料到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事務所直接參保。
四、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按什么標準繳費?
從20112年7月1日起,我市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60周歲以下人員,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年繳費標準劃分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1800元、2000元十五個檔次,參保人員自愿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五、政府對個人繳費怎么補貼?
政府根據個人年繳費檔次分別給予補貼。繳納金額100元的補貼30元;繳納金額200元的補貼35元;繳納金額300元的補貼40元;繳納金額400元的補貼45元;繳納金額500元的補貼50元;繳納金額600元的補貼55元;繳納金額700元的補貼60元;繳納金額800元的補貼65元;繳納金額900元的補貼70元;繳納金額1000元及以上的補貼75元。
六、重度殘疾人和低保戶怎么繳費?
重度殘疾人和低保戶,由政府按100元的標準代繳養老保險費,允許個人增加繳費,繳費后按照相應檔次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否可以資助?
鼓勵有條件的農村牧區嘎查村集體、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八、參保怎么繳費?能領多少養老金?
(一)在2012年7月1日已經達到和超過60周歲的城鄉居民,本人可以不繳費直接領取基礎養老金。年滿60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可領110元,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可領12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領取130元。為了增加養老金,也可自愿選擇繳費檔次一次性繳費(政府不給補貼),繳費最多不能超過15年,按繳費的多少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與基礎養老金一并按月發放。
例:李某2012年6月30日60周歲,參保登記后可以不繳費,每月領110元的基礎養老金。如果李某按每年500元的標準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7500元,每月可領164元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11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54元,李某繳納的7500元用來支出每月的賬戶養老金,11.6年將繳費全部領完,以后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由政府負擔。
(二)在2012年7月1日距60周歲不足15年的,要按年繳費,頁可以補繳(享受政府補貼),到60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距離60周歲超過15年的,到60周歲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
按現在城鄉居民保險的繳費和待遇標準,選擇不同繳費檔次累計繳納15年,在達到60周歲后,可以領取下列標準的養老金。
年繳費檔次 | 繳費及補貼 | 月待遇標準 | |||
15年個人繳費金額 | 政府補貼 | 合計 | 基礎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 | |
100 | 1500 | 450 | 124 | 110 | 14 |
200 | 3000 | 525 | 135 | 110 | 25 |
300 | 4500 | 600 | 147 | 110 | 37 |
400 | 6000 | 675 | 158 | 110 | 48 |
500 | 7500 | 750 | 169 | 110 | 59 |
600 | 9000 | 825 | 181 | 110 | 71 |
700 | 10500 | 900 | 192 | 110 | 82 |
800 | 12000 | 975 | 203 | 110 | 93 |
900 | 13500 | 1050 | 215 | 110 | 105 |
1000 | 15000 | 1125 | 226 | 110 | 116 |
1200 | 18000 | 1125 | 248 | 110 | 138 |
1400 | 21000 | 1125 | 269 | 110 | 159 |
1600 | 24000 | 1125 | 291 | 110 | 181 |
1800 | 27000 | 1125 | 312 | 110 | 202 |
2000 | 30000 | 1125 | 334 | 110 | 224 |
按照規定,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為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政府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及其他來源的繳費資助,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分別記賬。
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暫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個人賬戶資金只能用于參保人員年老時的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全部轉移。
十、參保人死亡后個人賬戶如何繼承?
參保人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中的累計儲存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參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中除政府補貼外的累計儲存余額可依法繼承。
十二、享受待遇人員死亡后葬費標準是多少?
參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一次性發給按我市上年度城鄉居民月人均基礎養老金的20個月的標準計算的喪葬費。
十三、參保人員進城就業后怎么辦?
未享受待遇的參保人員在本市城鎮就業后,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按國家和自治區的相關辦法執行。
十四、什么情況下可以退保?
參保人員出國(境)定居或死亡情況的可以辦理退保。戶籍轉往外地,轉入地無法轉入養老保險關系的,可以退保。
十五、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實施后,年滿或超過60周歲人員戶口遷入我市能不能參保?
2012年7月1日以后,年滿或超過60周歲人員戶口遷入我市的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但需由本人按500元的標準一次性繳納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納入統籌基金,不計入個人賬戶,按實施辦法領取基礎養老金。
十六、已經參加包頭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農牧民養老保險人員如何繳費;已經享受包頭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農牧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待遇是否變化?
2012年7月1日前,已經按我市城鎮居民或農牧民養老保險政策參保繳費不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個人賬戶并入城鄉居民樣啦保險個人賬戶,按實施辦法繼續繳費。待達到領取養老金條件時,按實施辦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2012年7月1日前,已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的人員,其基礎養老金高于辦法的,按原待遇標準發放;低于本辦法的,按本辦法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補貼的基礎養老金沖減其原待遇的基礎養老金。
十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咨詢電話
可直接與各旗縣區社保經辦機構或勞動保障事務所聯系
個旗縣區的咨詢電話為:
昆區:2103619 青山區:3616069 東河區:4131908
九原區:7154311 高新區:5305551 石拐區:8718663
土右旗:8882212 達茂旗:8429160 固陽縣:6860090
市養老保險中心咨詢電話為:6169271, 6169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