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布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
國務院辦公廳今天發布《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從10月1日起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掇k法》規定,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
《辦法》所稱職業年金,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職業年金基金采用個人賬戶方式管理。個人繳費實行實賬積累。對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根據單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記賬方式,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工作人員退休前,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的累計儲存額由同級財政撥付資金記實;對非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實行實賬積累。
職業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項組成:單位繳費,個人繳費,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國家規定的其他收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國家適時調整單位和個人職業年金繳費的比例。
“職業年金作為一種補充養老保障制度,它既不是社會保險,也不是商業保險,而是一項單位福利制度,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眹鴦赵喊l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與人力資源研究所所長貢森說。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我國高度重視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設,上世紀90年代初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就提出要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經過多年不斷的改革探索和實踐,企業職工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已初步建立并取得一定發展。2008年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啟動后的幾年時間內,對建立職業年金制度進行了許多有益的嘗試和探索,同時,做了大量的摸底測算工作。年初,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在此基礎之上,《辦法》正式印發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