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公務員受工傷有保險了 與參保職工實現“同工傷、同待遇”
今后,公務員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也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了。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今年起,凡我省區域內的國家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必須參加工傷保險,將公務員納入工傷保險范圍,這意味著我省將真正實現“同工傷、同待遇”。
保費:第一年0.5%,以后適時調整
工傷保險費該咋繳?新政規定,本省區域內的機關單位應當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并為本單位全體工作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中央駐豫及我省機關駐省外機構等機關單位可以按照本通知規定參加工傷保險。機關單位以本單位所有工作人員工資總額為基數繳納工傷保險費,個人不繳費。機關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第一年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準費率為0.5%,以后由工傷保險各統籌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收支情況適時調整。
報銷: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機關單位按新政參加工傷保險后新發生工傷的人員,其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按照相關配套政策執行;新政實施之前已經有關部門確認為工傷或職業病的人員按我省老工傷人員工傷保險規定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其納入后新發生的工傷醫療費、工傷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輔助器具配置費等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納入前的工傷待遇及納入后發生的其他待遇費用由原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