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退休是什么時候實施?延遲退休還需多張配套“時間表”
人社部部長尹蔚民10日表示,希望今年制定出漸進式延遲退休方案,明年報經中央同意后公開征求意見,后年推出。方案將漸進到位,每年只會延長幾個月的退休年齡,推出后至少五年以后才會實施。(《新安晚報》A10版)
這樣一張由人社部最新披露的延遲退休“時間表”,雖然并非最終方案,也還有很多細節尚待厘清,但其無疑再次表明,延遲退休的腳步已經越來越近了。
據社科院報告,以2012年為基準,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隱形債務高達86.2萬億元。在目前養老金面臨巨大長期支付缺口的背景下,為確保未來的收支平衡,制定延遲退休政策并非不可理解。
但是,考慮到導致養老金缺口的復雜成因,以及養老改革本身“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復雜性和系統性,“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筆者以為,要想順利實施延遲退休政策,盡可能地“凝聚社會共識”,該政策無疑不宜單兵突進,還需結合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確定的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同時出臺實施多項配套改革,并制定相應“時間表”。
其一,制定“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時間表。目前我國社保費率明顯偏高,“五險一金”已占工資總額的40%~50%,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令企業職工不堪重負,早已是不爭的事實。在這種背景下,伴隨延遲退休、延長繳費年限,如果養老保險費率不能適時適當降低,職工的繳費負擔勢必會再度加重。這樣一來,不僅無助于維護社保制度的公平性,也會降低制度吸引力,不利于社保不斷“擴大參保面”。
其二,制定“增加社保政府財政投入”和“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時間表。眾所周知,養老金之所以會出現巨大缺口,財政投入長期不足,老職工的養老歷史欠賬沒有得到及時彌補、并形成巨額“空賬”,正是原因之一。對此,單靠延長繳費年限,顯然只是杯水車薪,根本還在于,必須真金白銀地大幅增加財政投入、加大“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的力度。
其三,制定“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時間表,盡快改變養老金分散管理、長期貶值縮水的局面。研究顯示,由于養老金統籌層次低下,“只有6個省區市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省級統籌”,養老金12年已縮水8000億。
其四,制定“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時間表。延遲退休既是為了應對養老金支付壓力,也是為了緩解人口老齡化,增加勞動力供給。人社部透露,伴隨老齡化加劇,我國職工養老保險撫養比將由目前的3.04:1,下降到2020年的2.94:1,2050年將下降到1.3:1。而要想有效緩解人口老齡化,延遲退休顯然只是治標,而治本之計在于“人口長期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