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公安部制定的《關于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各級國家安全機關的干警、各級法院和檢察院的法警、司法機關所屬的勞改和勞教單位的干警,亦可按照公安干警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依據文件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實施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的補充規定,并抄報國務院工資制度改革小組和公安部備案。
鐵道、民航、交通、林業等部門公安干警,因在企業單位工作,可參照上述方案隨同企業的工資制度改革進行。
根據*、國務院關于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和關于公安干警工資低于軍隊、高于地方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央領導同志批準的關于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的意見,結合公安機關的實際情況,制定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
一、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的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照顧基層,統籌兼顧,初步理順工資關系,使干警的工資同本人的工作職務、責任和勞績密切聯系起來。
二、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的內容
(一)工資結構: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和獎勵工資四個部分組成。
(二)職務工資標準:比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務工資標準,按照“職務對職務,標準對標準”合理地安排工資關系的原則擬定(見附表一、二、三、)。
三、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的范圍
各級公安機關在編在職干警列入這次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的范圍。
下列人員不列入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的范圍:
(一)各級公安機關的工勤人員;
(二)公安機關的幼兒園、托兒所,招待所等附屬單位,企業單位及實行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的職工。
不列入公安干警工資制度改革范圍的人員,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和有關規定執行。
四、公安干警職務工資的實施辦法
(一)公安干警套改新工資標準的辦法,
(1)根據公安干警工資“高于地方、低于軍隊”的精神,為了保持公安干警同國家機關同級人員的合理工資差距,這次采取以民警工資額加副食價格補貼、行政經費節支獎各五元(以下簡稱現行工資額)直接套入新擬公安干警工資基礎工資加職務工資之和的辦法。現行工資額六類工資區在132元(含132元)以下的干警,一九八二年六月底以前參加工作除表現很差和犯有嚴重錯誤的以外,還可以高套一級。具體套入的標準見表四。
(2)按上述辦法套級后,低于公安干警工資標準本職務最低等級工資標準的,納入本職務最低工資標準。
(3)凡現行工資額高于公安干警工資標準本職務最高等級工資標準的,照發原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