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新看點
渠道——候選人可通過院士提名(包括院士組成的特別提名小組提名)或有關學術團體提名;候選人本人只能接受一種渠道的提名,并在《提名書》中確認;工程院不受理多渠道提名,不受理個人申請。
每次增選每位院士至多可提名3位候選人,院士可單獨或聯名提名。候選人獲得3位院士的提名即為有效,本學部院士應不少于2位。文件明確,“院士要對提名行為負責”。
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超過65周歲的候選人,獲得6位院士提名即為有效,本學部院士不少于4位。年齡超過70周歲的候選人被提名次數僅限1次。
程序——增加全院全體應投票院士投票終選環節。
《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規定:候選人材料存在弄虛作假,侵占他人科技成果,候選人及其所在單位、部門為候選人當選進行助選、拉票,干擾增選工作的,終止其當次候選人資格,在相關學部范圍內進行通報;情節嚴重的,除終止其當次候選人資格外,還取消其下一次被提名資格,直至取消其終身被提名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