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漲工資最新消息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月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審議通過《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草案)》。5月15日,國務院公布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共10章44條,自7月1日起施行,這是中國第一部系統規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規。
事業單位漲工資方向已定
7月初,人社部的一位官員對外表示,社會上有關從今日起,事業單位人員開始上調工資和上繳養老保險的說法,都純屬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誤讀、誤傳,事業單位在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方面的改革,還需要另行研究確定。人社部一位專家告訴記者,下一步,在工資制度、養老保險制度等方面,機關事業單位將實施聯動改革,整體的改革方向也基本一致。
具體到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條例》中所說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與公務員工資改革中提出的正常增長機制完全一致。未來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增長,一方面要與國家經濟發展、財政狀況、物價漲跌等因素相適應,另一方面要參考企業管理人員的同期工資水平,兩方面綜合起來,作為提高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重要依據。
事業單位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建立后,直接受益的將是全部在編的事業單位人員,此外,許多事業單位的一些編外人員,也有希望逐步縮小與編內人員的待遇差距。
上述人社部專家表示,下一步,國家可能會公布一個事業單位人員的基本工資標準,在績效工資方面,對于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國家會控制得比較嚴格;而對非全額撥款,需要創收的事業單位,則會保留比較大的彈性,比如獎懲機制不會全國一致。
事業單位漲工資由誰說了算?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將于7月1日起施行。多位專家表示,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由此將與機關體系松綁,有望走入長期平穩增加的通道。
《條例》就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方面規定: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因為過去事業單位的工資和機關是綁在一起的,即公務員漲工資事業單位才能漲,應該是《條例》實施后,事業單位的工資決定機制有了變化。
因為7月1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即將實施。因為《條例》提出了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問題,有專家分析說,未來事業單位的工資與機關體系松綁,將主要面向社會,包括和企業同類人員以及公務員進行比較,也可以根據每年物價上漲的幅度和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適當做些調整,所以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將走入長期平穩增長的通道。
其實,《公務員法》就公務員工資也有規定:國家建立公務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是不是現在事業單位與機關體系一松綁,事業單位就立馬漲工資了?再說,事業單位有了《條例》就漲薪,何況公務員還有公務員法呢。就針對公務員漲工資,有不同的聲音,一種認為,名目繁多的福利、津貼足夠保障公務員過上體面生活,沒必要漲工資;一種則認為,身處基層的公務員,待遇低工作條件艱苦,建議盡快漲工資。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與機關體系松綁應該是改革發展趨勢,改革是綜合全局,如果把《條例》解讀為“漲工資”,顯然是極其片面的。我國公務員工資全部由財政負擔,而事業單位大體可以分為“全額撥款”、“財政補貼”、“自收自支”類。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由于不需要地方財政撥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松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膨脹。
但比較其他除國企職工、公務員以外群體,事業單位職工的收入和福利位列整個社會的上游,有的事業單位工資比公務員工資高得多。有網友說,像有與權力部門關系緊密,有一定行政職權的事業單位,他們盈利能力強,其職工的收入高。而那些無行政職能或生產經營能力差一些的事業單位,他們的收入和福利相比較就低。因此,《條例》提出“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應該區別各類型事業單位的薪資機制。
無論事業單位改革,還是公務員改革都是社會最為關注的。如何合理調整工資結構,解決收入不公等問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這只能說為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明確了方向,或者說事業單位改革工資“市場化”后,如何與市場掛鉤,如何與社會整體的收入分配狀況相協調,這不僅需要有一個明確的參照系,更需要出臺相關細則,讓人們看到社會工資水平提高和事業單位工資的穩定增長。
聊聊“事業單位漲工資那點事”
事業單位漲工資,你服氣嗎?
不斷有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把工資條曬到網上,什么職務工資數百、級別工資數百、各種津貼補貼數十至數百不等,合起來少的一兩千元,大城市里多的五六千元,看起來確實算不上耀眼,特別是那些高學歷的公務員,與他們進入大企業的同學相比心理很難平衡。
然而這些人的叫屈、叫窮往往很難得到其他社會群體的理解。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何香久建議提高公務員工資,結果被無數網友指責,正是反映了這樣一種社會情緒。人們認為,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的人就算明面工資不太高,但灰色收入不少,還可以享受各種福利,工作穩定有保障,為何還不知足?
公務員漲工資的風聲還沒有平息,事業單位人員的薪酬改革就又成為熱門話題。7月初,人社部的一位官員對外表示,社會上有關從即日起,事業單位人員開始上調工資和上繳養老保險的說法,都純屬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誤讀、誤傳,事業單位在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方面的改革,還需要另行研究確定。但據專家透露,整體的改革方向已基本一致。新的機制建立后,直接受益的將是全部在編的事業單位人員,此外,一些編外人員也有望逐步縮小與編內人員的待遇差距。據悉,國家可能會公布一個事業單位人員的基本工資標準,在績效工資方面,對于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國家會控制的比較嚴格;而對非全額撥款,需要創收的事業單位,則會保留比較大的彈性,比如獎懲機制不會全國一致。
1. 基層單位工作的人,不斷在網上叫苦叫窮。實情究竟如何?
事業單位工資主要分為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組成,大部分曬工資單的公務員基本屬于基層職位,工資普遍降低,但在低薪的背后,又有豐富的現金或非現金的福利,存在工資低但福利岐高的現象,這也是大眾不能認同,“花納稅人錢”的呼聲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