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公務員上班網購被查 你怎么看?
處分網購公務員和提倡
公務員網購應當并行不悖
網購和網購廣告無處不在,只要上了互聯網,稍不小心就會點擊到網購廣告,不知道“不小心點了廣告”的上班公務員會不會“哭”。這說明了時下網絡購物已經到了無處不在的地步,想防想堵,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網絡購物逐漸成為人們的重要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我國網購發展近年來呈井噴之勢,截至6月,網絡購物用戶規模達到1.42億,使用率提升至33.8%,上浮了5.7個百分點。到,中國網絡購物用戶規模膨脹到高達3.02億,使用率達到48.9%,相比增長6.0個百分點,而且仍在快速增長過程中。從過去的少部分人,最終發展到全部數億網民參與并不是什么夢,也是無法阻攔的時代潮流。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數據,過去8年間,中國的網絡購物交易額從2006年的258億元,飆升到的18477億元,翻了71倍。而馬云在今年雙十一,接受央視財經頻道采訪時稱,“你想到任何國家任何東西都能夠買到,而最慢72小時能夠送到貨,這個是我們希望打造的平臺,把淘寶變成一個全世界的平臺。”這是馬云代表網購趨勢和發展的豪言壯語。公務人員作為社會一員受到網購強烈影響和沖擊,亦莫能外。
公務員上班參加網購,是因為在網購的吸引力和魅力下,難以抵御的結果。實際上,如果僅僅從懲戒、嚇阻的角度出發,是解決不了一些公務人員的上班網購行為的,更不可能戒除“網購癮”。網購過于便捷快速,基本上“分分鐘”搞掂,紀檢部門恐怕很難做到“全時盯”;不占用公務電腦,用個人手機同樣能解決網購欲望。最新資料顯示,雙十一期間,天貓商城當天網絡銷售額達到571億元,無線端占比42.6%。如此高比例的無線(手機)網購,紀檢部門如何盯緊公務員的個人手機?一個“上廁所”的時間就可以“ok”了,這必然是監管公務員上班時間網購的巨大難題。
在筆者看來,呈爆發式增長的網購引領了時代潮流。既然當代人已經逐步適應和已經習慣了這一市場潮流和社會發展趨勢,針對公務員群體“上班網購”行為堵不如疏。要明確告知廣大公務員,紀檢部門管理和約束的只是“上班時間”的“不務正業”行為,而不是“網購”行為,處理處分的是“不務本”而不是“網購”。首先應該厘清管理公務員的目的,以及處理處分網購公務員的動機究竟是什么。其二,要適當鼓勵公務人員在業余時間參與到網購潮流中,讓公務人員在業余時間、休息時間和普通網民一樣上網購物,會讓長期埋頭公牘的公務人員開闊視野、體諒民生,多一些調研調查社會生態的機會。這對于政策制定、政策執行或大有裨益。(畢曉哲)
老百姓的監督才能對公務員
上班網購產生真正震懾
如果不是心存僥幸,如果感到監督的“眼睛”無處不在,就不太可能會選擇在上班期間網購了。而公務員最怕的恐怕不應是紀委的監督,更應該是來自老百姓的監督。為何這些公務員就不怕被查?或許在他們看來,被紀委查到,是運氣太差,是被偶然“砸”中的,就像中獎一樣。或許正是因為有如此思想,他們才會在雙十一這一天無所顧忌地在上班期間網購。
雙十一或許是上班網購的一個誘因,最深層的原因除了監督的力量過于薄弱,還因為受到的懲罰過輕。現在查到了上班網購,會受到什么樣的懲罰?恐怕也不會到被開除的地步。
查到7名公務員雙十一期間上班網購,是在意料之中。如果沒有查到一個公務員有違規行為,那才是“奇怪”的。雖然現在公務員的工作作風得到了很大的改觀,但要說服務水平讓公眾滿意了,服務理念完全改變了,則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在公務員退出渠道仍無法暢通的現實中,公務員徹底改變工作作風,是相當難的,他們只會將被查處看作是“偶然”的,而不是“必然”的,如果有一天,他們真正擔心被老百姓看到自己不良的“工作狀態”,自然就不敢滋生出上班網購的行為了。
紀委盯牢重要時間節點和突出問題開展正風肅紀,抓持久、抓反彈,以常態化的檢查固化作風建設的成果,這固然重要,但監督的力量如不引入民眾力量,終究會讓公務員誤認為被查處是“偶然”的。雙十一期間上班網購被查處能產生多少震懾力量?這是一個需要思索的問題。(王軍榮)
“雙十一”查公務員網購
是否為一種應景式檢查
自阿里巴巴把“光棍節”升級為購物節后,雙十一的影響力與日俱增。其銷售額從的0.5億元,上漲到的350.19億元。天量的數字背后,是一雙雙不知疲倦的眼睛在緊盯著一年一度的搶購商機?梢韵胂,購物人群擴張了多少倍?毫不客氣地說,如今誰要是不知道雙十一、不會“淘寶”,誰就out了。從這個角度看,機關干部加入網購大軍,是接地氣的表現,也是互聯網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
正所謂“盜亦有道”,顯然在工作期間,淘寶、網購是不恰當的。但問題是,雙十一不是平時。試問,在全民網購的狂潮中,在血拼、打折的宣傳攻勢下,誰的心能保持淡定呢?機關不是世外桃源,機關干部更不乏潮男、靚女,一直用壓的辦法,未必能堵住機關干部在光棍節網購的心。試想,你能保證他們不點鼠標,但能管住其思想不心猿意馬嗎?更何況,手機支付方便快捷,被紀委抓住的概率很小。因此,在雙十一期間,抓幾個“不長眼”的典型,固然應景但未必能夠以儆效尤。
其實,永康紀委的雙十一“活動”,某種意義更像是一場秀。我們知道,雙十一活動是10日到12日,但永康紀委的正風肅紀專項檢查為何只聚焦11日當天?是紀委領導不懂規則嗎?顯然在促銷廣告無孔不入的形勢下,在永康市的淘寶賣家數以萬計的環境中,紀委領導不可能后知后覺。永康紀委之所以在雙十一重拳出擊,并且立即就形成通報,無非是在搶頭條。從這個層面看,紀委雙十一查網購,如除夕查崗一樣有點嘩眾取寵的意味。
雙十一購物節一向被輿論批評為浮躁的狂歡?杉o委應景式的查崗、搶頭條,又何嘗不是一種浮躁呢?今年6月,“世界杯假條”風靡一時。為何“世界杯假條”搶手?無非是看球剛需所致。顯然,誰都不希望在網購剛需的推動下,公務員躲在衛生間里手機淘寶,或者直接請假。因此,在機關單位對網購說不的同時,也要給特例一些空間。譬如,在雙十一期間,擠出十分鐘的網購時段,給網購剛需一個發泄的出口。(薛家明)
能否設立專門的網購日
使人人享有網購的便利
上班期間,不老老實實上班,確實讓人氣憤。在國家嚴查四風的時候,依然頂風作案,顯示出的是個別公職人員對中央禁令的視而不見。浙江永康紀委對這種行為進行嚴厲打擊,自然是值得叫好的。但是,如何看待公職人員的雙十一網上購物,我們需要拋卻某些偏見,看看在雙十一他們能否也享受網購的便利。
在筆者看來,既然這個慢慢形成的雙十一已經被大多數人接受,已經成為了助推經濟發展的“黃金日子”,我們的有關部門能否設立專門的網購日?這樣做有幾方面的好處。
其一,刺激消費的好形式。既然雙十一能夠起到刺激消費的作用,而且刺激的還很好,就連公職人員也被刺激了,我們倒不如讓這個節日固定下來,成為人們的專門網購日。
其二,保障休閑的好辦法。一個社會經濟發展到了一定程度,對民眾最大的利好,就應該是有更多時間可以放松身心。我們就應該從全社會發展的高度,多關注百姓的休閑權,多些假日,減少勞動。讓雙十一固定為網購日,也回應了百姓對休閑權的訴求。
其三,保障購物的好方式。在雙十一這一天,對于社會人員來說,參與這個活動是沒有問題的,他們的時間是自由的。但是,對于上班族來說,就很難了。而隨著就業率的提高,眼下就業的人群越來越大,這直接導致了他們在上班期間參與這個活動就是違規的。而如果能把雙十一固定為網購日,就可以方便每一個上班族的購物需求。(郭元鵬)
(西安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