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隱性福利不再:到底該拿多少薪酬?
近來,公務員加薪成為一個熱點話題。多個省份正嘗試改革,但公務員收入真相仍舊模糊,改革方向更需厘清—
對于中國公務員薪酬制度的爭議一直未曾停止。11月2日,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薛瀾,在中國經(jīng)濟體制改革研究會(2015)第12屆改革論壇上表示,“現(xiàn)行(公務員)薪酬體制,不要說體面的生活,就是基本的生活都難以達到。這種情況下,一批非常能干的、有理想的公務員可能會離開公共部門,這對我們國家的發(fā)展是很大的損失。”
上述言論的背景,是公務員加薪這個熱點話題。薛瀾的說法引發(fā)了一些爭議,有人認為公務員薪酬不能只看工資收入,還要加上各種福利以及灰色收入,也有人認為不無道理,基層公務員薪資水平確實不高。有評論指出,公務員的生活總體上還是相當“體面”的。雖然今年“國考”報名人數(shù)創(chuàng)下近5年新低,但很多崗位仍是“百里挑一”。
同時,也可以看到,隨著“八項規(guī)定”的實施和反腐的推進,公務員的一些隱性福利不再,權力尋租更是銳減。公眾對于公務員薪酬調整的接受度正在不斷提高,更多人能夠以愈發(fā)客觀全面的視角看待這個問題。在此背景下,公務員進行新的薪酬改革的基礎已經(jīng)具備。
8月29日,*政治局審議通過的《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提出,要健全干部的激勵保障機制,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的制度—這被稱為“雙梯制”。簡言之,基層公務員即使當不上處級領導,也有可能享受處級干部的待遇。目前,安徽、山東、江蘇、河北、遼寧等省都已陸續(xù)開始嘗試推行。
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焦開河近來表示,要推動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人員工資合理增長。公務員加薪似乎已“板上釘釘”,但應注意,公務員薪酬福利的真相仍舊模糊,制度建設的方向更需厘清。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認為,考慮到其承擔的責任及社會影響等因素,公務員收入應高于社會平均工資;但從工作的穩(wěn)定性、創(chuàng)新性、技能水平等考慮,其收入不應高于社會平均水平過多。
1980年代末期,沿海地區(qū)興起下海經(jīng)商熱潮。*當時在柘榮縣考察時告誡官員當官不要以錢為念,“……如果覺得當干部不合算,可以辭職去經(jīng)商搞實業(yè),但千萬不要既想當官又想發(fā)財,還要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官商結合必然導致官僚主義。”
公務員薪酬改革不只牽涉公務員的個人福祉,也關系到國家治理體系的建構與成效。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華東政法大學教授董保華認為,對于公務員的福利問題仍然要回到對政府部門權力的約束上,減少政府部門尋租機會,才可能根除公務員福利中的亂象,F(xiàn)在李克強總理所推動的削減政府審批項目,就是在朝正確的方向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