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步伐緩慢
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公務員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介紹,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步伐緩慢。
報告介紹,國家至今尚未出臺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多數地方公務員管理基本上實行統一模式,無論是從事綜合管理,還是專業技術崗位、執法執勤崗位的公務員,基本上按同樣模式招錄、使用和管理,實行同樣的考核、激勵制度。
公務員招錄制度仍然不夠完善
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公務員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介紹,公務員招錄制度不夠完善。
報告介紹,招錄的針對性不強。一些省份還沒有實行分級分類考試,不同層級、不同工作性質的公務員,采用相同的試卷、試題,考試內容難以體現崗位特點?荚嚨目茖W性需要提高。各地公務員面試考官隊伍的組織主要強調公平公正、避免暗箱操作,但不少面試考官往往不了解具體崗位的用人需求;有些考生經強化培訓后在答題上出現模式化,考官難以判斷考生是否符合崗位需求。特殊人才招錄制度有待完善。法醫、技偵、排爆、網絡安全、高級翻譯等特殊人才招錄缺少統一規定,各地錄用辦法和標準差別較大,導致特殊需要人才難以順利進入公務員隊伍。公務員考核機制逐步得到優化
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公務員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介紹,公務員考核機制逐步優化。
報告介紹,各地積極探索開展平時考核。廣西等地創建公務員平時考核管理信息平臺,增強考核的科學性、實效性。同時改進年度考核。通過細化公務員年度考核量化評分標準、建立業績檔案等方式,突出工作實績在年度考核中的基礎地位?己宿k法日益完善。山東建立考核監控臺賬,鼓勵公眾參與,每年電話隨機訪問10萬名群眾,將調查結果應用于考核。多數地方將考核結果作為調整職務以及獎勵、懲戒的依據,努力解決考核結果與公務員升遷脫節問題。